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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騙術.(一定要看)
2013/05/29 09:18:37瀏覽497|回應0|推薦1
最新騙術.(一定要看)

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

就算知道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

【case 1】

各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這是詐騙事件,也沒有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的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在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在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於五萬多元!

算了!我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先到遠傳(和信在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做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壞就壞在我自認是詐騙事件,仗勢天理還在沒作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去反駁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上午 09:04:51] 小可-5598: [上午 08:17] 32T-茶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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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

就算知道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

【case 1】

各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這是詐騙事件,也沒有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的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在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在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於五萬多元!

算了!我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先到遠傳(和信在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做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壞就壞在我自認是詐騙事件,仗勢天理還在沒作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去反駁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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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偷兒新手法~光明正大搬走你的家: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新,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內,請各位朋友提高警覺,並且預先告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就想給它扔,後來我哥說那是『存証信函』而且沒有『封口』,所以我就打開看。

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要來我家『強制執行』拿走『動產』!這太誇張了!這豈不是公然的強劫嗎?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備案,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

晚上10點多了,還有個小姐接。

警察劈頭就問那接電話的小姐:

「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我沒欠人錢啊!」

那女的說:「告訴我你的名字和地址?」

警察不說,反問她:「為什麼亂寄存証信函?~~~什麼!是法務部?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

那女的結結巴巴答不上來…

警察說:「千萬不能跟他們說出我們自己的確切住址和名字,以防他們套到我們的資料!」

我想收到這種『平信』而且『無封口』的存証信函的人應該不只我吧!千萬要小心!尤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可能會因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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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3】黑道以你已簽收快遞為名要你付費的新騙術:

大家要警惕哦!近日,社會上出現了一種最新騙術!騙子具體操作的方式是:

1、自稱快遞公司人員先給諸位打電話(隨機),告訴你有快遞物品,但因為雨天弄濕了地址、姓名,只知道你的電話,請你提供地址、姓名~;

2、真有快遞公司投遞人員上門送來物品請你簽收(假煙或假酒)。由於人的本性,看到有東西送來,許多人便不問來處,隨意簽收。只要你一旦簽收,隨後就有電話,告訴你:快遞你已經收了,必須按他們所說的銀行帳戶給他們錢。

一般索價要數萬,如果你不肯給,便會有討債公司或黑社會上門砍人(他有你的地址),現在不少人中招。

請各位朋友提高警惕。
( 在地生活高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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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sanchiu66&aid=768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