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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 - 面對一位生命勇士
2009/07/13 14:21:03瀏覽1119|回應1|推薦26

這篇報導已有許多格友善心刊登過,但是,我忍不住還是要提一提 ---

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你可以跟他叫車,台北縣市: 0926080123, 前一陣子好像有看到新聞在報導一個計程車司機撿到100萬送到警察局,就是他!

愈是天冷,愈是景氣差,愈顯得勇敢面對逆勢的人的可貴。我們對無法撐過去、選擇結束生命的人感到惋惜,卻對那些咬緊牙關、迎向艱困挑戰的人,打從心底佩服。

他叫蔡榮釗,從事駕駛工作長達卅年,工作勤奮,事母至孝,民國九十二年他開灰狗巴士,每天開車十數小時,任勞任怨,但老闆不給休假,鐵打的身體終究耐不住,終於在未曾闔眼的第廿九小時的北上路段,閉上眼睛,追撞前方拖板車,幾乎將他的身體攔腰截斷,也開啟他不幸的人生。


● 雙腳斷了,老婆跑了,老母還是得養 --
送往醫院後,他的性命從鬼門關撿回,肚破腸流縫回去了,腳部傷口卻不斷感染,導致必須截肢,成為可怕夢魘,截到最後雙腿都沒了,「截肢七次,現在連屁股都沒了!」,不成人樣,老天卻不同情他,老婆落跑,醫院不願承認疏失,灰狗巴士只願給他廿萬元撫恤金。兩個在讀國小的孩子沒人要,連社會局都逼他放棄監護權,孩子得丟給別人養。

「這我不能接受,他們又不是孤兒,哪個單位會接受?到別人家我也不放心,這個年紀,可以發生的事太多。」社會局的關懷,卻變成在他的傷口灑鹽 ──「你沒有能力撫養他們!」

曾經求助立委們(包括李慶安),但都無法給他一個公道,更別提實質幫助,雙手一攤(聽到這裡我簡直不敢置信,不知要慘到怎樣,這些大人才肯幫忙?)醫院還急著把他趕出去 ……

還有更慘的嗎?有的,他的大哥大姊不肯把原本就由他撫養的八十歲老母,在他養病期間推過來推過去的,他終於看不過去,牙關一咬,決定自力更生 ─ 開計程車。

他用貸款方式買了車,油門、煞車、離合器都改裝成由手操作 ─ 不要驚訝,他真的沒有雙腳,也沒屁股了,但人家還是可以開車謀生,不但如此,車子內外弄得乾乾淨淨的,一絲不苟,非常專業。


● 一天一個三明治裹腹但是,這世道還是要欺負他。

早餐他可以自己在家做個三明治,但中餐、晚餐就麻煩了,一開始店家還勉為其難送到他車上給他,後來人家給他臉色看,不再給他方便,他也不想給人添麻煩 ~ 就一天一餐吧,也好,減少上廁所的負擔。

晚上回家,先打電話請母親推輪椅到門口,讓他可以進家門,梳洗過後,他就睡輪椅,陪在母親旁邊。母親生病怎麼辦?送到醫院沒問題,但要他下車陪老人家就沒辦法,只要千拜託萬拜託請大哥或大姊過來一趟,「人都幫他們送到醫院了,總不能教不識字的老人家一個人在醫院打轉吧?」醫院不是有義工?問題是,他連下車都不方便啊?有幾次到台北縣政府陳情,到了門口,想請人推輪椅過來給他,但為了停車問題,他又被趕走了。

好不容易兩個孩子都讀到國中、高中,適逢叛逆期,他管不動,老人家也無法管,女兒離家出走。他去報案失蹤,警察不受理,「就算我們幫你找回來了,她如果又跑了怎麼辦呢?」

碰到一個自稱「中天新聞」的記者,花了一天拍攝他的故事,也弄了一個戶頭,最後只給他三千六百元,就沒下聞 ……

聽到這邊,各位作何感想?他不是個軟弱的人,要是軟弱,他就不會出來開計程車了,但形勢比人強,人情冷暖總是現實,很多事情你以為很荒謬,你以為現在的社會很進步,很文明,可是它就還是個吃人的社會,換作是我,大概只能以淚洗面,又不敢自殺,只好成天躲在家等死吧。


● 別人不幫我,就自己來吧!
我不喜歡濫用同情心,就像美國那位木匠在高速公路邊舉牌,請大家給他工作一樣,他說:「我不喜歡被施捨的感覺,但我有工作能力,如果有需要,請給我一個機會為您服務。」蔡榮釗的心態也是這樣吧。

一個人的品質,跟他受多少教育無關,跟他的前世今生無有沒有關我們不知道,但碰到這種倒楣事,他選擇了堅強,這就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

他跟我說話時,態度溫和有禮,沒半點誇張,最後只表示說不下去了,滿腹委曲滿到喉嚨了,滿了 ……

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你可以跟他叫車,台北縣市: 0926080123 ,如果,你方便帶一個三明治或點心給他,請用和譪的態度對待他,不要擺出施捨或餵狗的感覺,我猜「我請你吃一個很好吃的東西」是很好的開頭,「這是我吃剩下的」這類話就不必了,雖然是出於好心。這種事我也不擅長,總之考驗各位的智慧了。

天氣很冷,有時也需要搭計程車出門,他的車是很溫暖而乾淨的,人也很好。別要求看人家的腿,也別問人家怎麼大小便。拜託。

他跟我說,上個月,兩個同在開計程車的友人,因為繳不起車貸而燒炭自殺了,沒有見報,沒有上電視 …… 我無言。

比起他沒了雙腳,還繼續苦撐,我只能說:「你太強了!」此人就像一面鏡子,看看他,再想想自己,如果是我,我做得到如他一半的堅強嗎?我夠珍惜現身邊的一切嗎?我能不感恩嗎?

蔡大哥靦賟樂觀的微笑,旁邊特製的杯架放著他一天的水,他不敢多喝因為上廁所不方便 (蔡大哥的車內,非常乾淨整齊)

還有更值得一提的:在97年9月11日還在車上撿到100萬送到警察局,他的朋友笑他傻:為什麼不自已留起來,他說遺失錢的人一定很擔心著急,雖然他很需要錢,但是他不能那麼自私,後來對方包6000元紅包答謝他.他就已經夠開心的,新聞有播出,但對他沒有幫助,尤其人是容易遺忘的!(民國97年9月11日拾獲現金100萬,送交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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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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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風樓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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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姊
2009/07/13 22:52

兄姊如不負擔母親的生活費   依現有民法是可以要求法院裁`強制執行   已經有很多

不孝子女被法院強制扣薪養老人家   但許多老人    總已家醜不敢申張    建議你找他要他母親提告   法律可以幫助他     他如每天一餐時間久了    自己先垮   到時母親怎辦

不如早提告母子都有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