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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書-欲海回狂集卷三-決疑論(5)
2022/04/25 09:02:24瀏覽128|回應0|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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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娠差別類(十二問十二答)

 

問。男女未會以前。從無產乳之事。一經配合。便有子女。試問彼投胎者。日在男女之傍。伺其動靜乎。抑偶然遇之。驀爾入胎乎。

 

答。業報因緣。不可思議。若業緣當為其子。雖神識在千世界外。此間男女會合。彼處即見光明。一彈指間。乘光入胎。帝釋梵王不能阻。須彌鐵圍不能障。

 

問。世人一壁之阻。不見不聞。數里之遠。猝難馳至。千萬國土外。何以纖悉無障。

 

答。人所礙者。乃在於形。不在於神。延陵季子曰。骨肉復歸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譬如夢中。在千萬里外。忽然驚覺。復在床中。在於間壁。亦復如是。不以遠近分遲速也。神識投胎。何以異此。

 

問。世有夫婦。日在一處。終無子息。為是神識未來乎。抑命數無子乎。

 

答。神識不來。即是命數無子。命數無子。神識自然不來。如增一阿含經說。○經云。若男女共集。識未來投。或識既外投。男女不集。則不成胎。若女人無欲。男子欲盛。或男子無欲。女人欲盛。亦不受胎。又男子無病。女人有病。或女人無病。男子有病。亦不受胎。法苑珠林云。若父母福重。子福輕。不得入胎。若父母福輕。子福重。不得入胎。必父母子。三福業等。方得入胎。

 

問。苟合所生男女。千中不留其一。是命不當為其子也。不當為其子。便不應投胎。投胎而仍被殺。何以故。

 

答。此各償宿世之債耳。子所償者軀命。父母所

償者惡名。

 

問。富貴男。與貧賤女合。或富貴女。與貧賤男合。三福大不等矣。何以亦有胎。

 

答。託生之子。宿世修福有虧。或但當得富貴父。或但當得富貴母。或父母當得富貴子。或子當得富貴父母。因緣不同。故亦成胎。如阿難口解十二因緣經說。○經云。子以三因緣生。一者父母先世負子錢。二者子先世負父母錢。三者怨家來作子。

 

問。託生者。或投富貴之家。或投貧賤之家。有以異乎。無以異乎。知其富貴貧賤乎。抑不知富貴貧賤乎。

 

答。異則有異。知實不知。如瑜伽論中說。○論云。薄福者。當生下賤家。彼於死時。及入胎時。但聞種種紛亂聲。或見入於叢林竹葦中。若福厚者。生尊貴家。彼於爾時。但覺寂靜美妙。或聞妙音。或見升宮殿。

 

問。男中陰入胎。於母生愛。於父生瞋。女中陰入胎。於父生愛。於母生瞋。理則然矣。所據何在。

 

答。據在胎形之向背耳。男胎向母而背父。女胎向父而背母。心既有異。故身亦隨之。如處胎經說。○經云。若是男者。蹲居母腹。右脅而坐。兩手掩面。向脊而住。若是女者。蹲居左脅。兩手掩面。背脊而住。

 

問。男女會合。必藉神識來投。然後成胎。而世多有此處分娩。親見彼人入室。訪之彼人。死期亦在此刻。則十月以前。其人尚在陽世。彼父母會合。更有誰人替之耶。若無中陰。則不能成胎。若有中陰。則中陰定是他人。何以又見彼人入

室。

 

答。造宅造獄。何必自己監工。規模制度。悉依當人本分。宅獄成而監工即去。胎相成而本識方來。壽雖未盡。生固定然。自感宿生有負之人。為之代其受胎也。

 

問。據世俗所傳。則入胎在臨產之際。而據內典所載。則投胎在十月之前。抑何說之不相符乎。

 

答。臨產入胎。當是千萬中之一耳。非其宿有大福。不當受胞胎之苦。即其父母懷胎時。彼人未當壽盡。直至臨產。一處命終。一處託生。或亦有之。譬如官爵。從資格漸升者。其常也。不次擢用者其變也。

 

問。雙生者。在母腹中。必有兩中陰。其入胎也。出於同時乎。抑不同時乎。

 

答。有同時。有不同時。若同時入。則先產者為兄。後產者為弟。若不同時。則先產者為弟。後產者為兄。譬如竹筩納胡桃。後入者必先出故。

 

問。同一孕也。而所生子女。有端正者。有缺壞者。其間或黑或白。種種不同。何故。

 

答。一係此兒宿世之故。一係其母今世之故。此兒宿世。若柔和忍辱。裝造佛像。親近沙門。今世自然相好。若宿世遮佛光明。取三寶物。瞋恚鬥諍。代他詞訟。或譏毀醜貌之人。今世自然醜惡。其母今世懷孕之時。若近煙黑之處。胎兒遂黑。居清涼之處。胎兒遂白。習鹽灰等味。毛髮稀少。習婬欲之事。多患瘡癬。若或跳擲。或復負重。支節缺壞。

 

問。人有恆言。皆曰父母遺體。敢問孰者是父遺體。孰者是母遺體。

 

答。爪齒骨節。髓腦筋。凡係堅者。皆父遺體也。頰眼舌喉。心肝脾腎。毛髮腸血。凡係柔者。皆母遺體也。

 

 

白話翻譯如下:

★胎娠差別類(十二問十二答)

 

  問:男女沒有交合,就不會生育子女,交合之後才有身孕。請問來投胎的人,是天天守在父母身旁,等著交合時入胎呢?還是偶然遇到了,於是就入胎呢?

 

  答:業報因緣,不可思議。如果因緣注定要做子女,雖然神識遠在千世界之外,此處男女交合,那裡就會見到光亮,一彈指間,乘著這道光就進入了母胎。帝釋、梵王無法阻擋,須彌山、鐵圍山也不能障礙。

 

 

  問:世間人僅一壁之隔,就不見不聞。幾里之外,就難以立即趕到。遠隔千萬個國土之外,神識卻為何能知道,並且沒有障礙?

 

  答:人受到障礙的是自己的形體,而不是自己的神識。延陵季子說:「軀體重歸於泥土,這是不可抗拒的命運,而靈魂則會無所不至。」(見《禮記·檀弓下》)譬如夢中到了千萬裡之外,忽然驚醒,發現身體還在床上,有牆壁相隔也是如此,瞬間即到,沒有遠近之別。神識投胎也是這樣。

 

 

  問:世上有的夫婦,天天在一起,還是不能生育。這是因為神識沒來,還是命中無子?

 

  答:神識不來,就是命中無子。命中無子,神識自然不來。《增一阿含經》說:「如男女行房的時候,神識不來投生,或神識已經到來,男女卻未行房,都不能受孕。如果女人沒有欲念而男子欲念強烈,或者男子無欲而女人欲念強烈,也不會受孕。另外,若男子無病而女人有病,或女人無病而男子有病,也不會受孕。」《法苑珠林》說:「如果父母福大,投胎者福小,就不能入胎。若父母福小,投胎者福大,也不能入胎。必須要父親、母親、子女,三人的福業相當,才能入胎。」

 

 

  問:由男女間不正當私情所生的孩子,一千個當中也難倖存一個,這是命中註定不該做他們的孩子。但既然不該做他們的孩子,便不應投胎。投了胎而仍然被殺,這是為什麼?

 

  答:這都是各自償還過去的業債。投生的孩子償還的是身命,父母所償還的是惡名。

 

 

  問:富貴的男子與貧賤的女子結合,或富貴的女子與貧賤的男子結合,父母雙方與投胎的孩子,三者福分大不相同,為什麼也能有孕?

 

  答:這是由於來投胎的孩子前世修福有所缺陷,或只應得到富貴的父親,或只應得到富貴的母親。若是父母應當得到有福的貴子,子女應當得到富貴的父母,因緣不同,也能成孕。《阿難口解十二因緣經》說:「子女以三種因緣來投生:一是父母前世欠下子女的錢財,二是子女前世欠下父母的錢財,三是怨家來作子女。」

 

 

  問:投生的人,或是投生到富貴人家,或是投生到貧賤人家,投生時的情形是一樣的呢,還是有所差別?他自己知道要投生的人家富貴貧賤呢,還是不知道?

 

  答:兩者之間有所不同,不過投生者對未來的情況並不了解。《瑜伽論》說:「福薄的投生者,將會出生在地位低下的人家。當他死亡時,以及入母胎時,聽到種種紛亂的聲音,或是見到自己鑽入叢林竹葦中。福厚的投生者,將會出生在地位尊貴的人家。他在那個時候,覺得寂靜美妙,或是聽到奇妙的音樂,或是見到自己上到宮殿中。」

 

 

  問:佛經上所說的男性中陰身入胎時,對母親會生起貪愛,對父親生起瞋惱。女性中陰身入胎時,會對父親生起貪愛,對母親生起瞋惱。道理雖然如此,有什麼根據呢?

 

  答:根據就是胎形的不同朝向。男胎面向母親而背對父親,女胎面向父親而背對母親。愛瞋之心既然有所區別,身體的朝向也就隨之不同。《處胎經》說:「若是男孩,蹲在母腹的右脅部位,兩手掩面,朝向母親的脊背。若是女孩,蹲在母親的左脅部位,兩手掩面,背對母親的脊背。」

 

 

  問:男女交合的時候,必須有神識前來投胎,然後才能成孕。而世上常有產婦分娩時,親眼看到某人進入產房,打聽此人的情況,知道他的死亡時間恰好就在此時。既然在母親懷孕的十個月期間,此人還在人世,那麼父母交合的時候,是有別人替他入胎嗎?若是沒有中陰身入胎,就不能成孕。如果有中陰身入胎,那這個中陰身一定是別的人。怎麼又會在臨產時看見此人進入產房呢?

 

  答:建造住宅,何必非要自己監工?建築的規模和樣式,一樣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完成。住宅建成,監工即當離去。胎兒發育完成,自己的神識才來。此人壽命雖然還沒有盡,但還是可以投生,自然會有某個前生有負於他的人,前來代他住胎。

 

 

  問:根據世間傳聞的情況來看,神識入胎是在臨產的時候。而根據佛經記載,神識投胎是在十個月前。為什麼兩種說法不一致?

 

  答:臨產時入胎,千萬人中難得一見。如果不是他過去有很大的福德,不應承受胞胎之苦。便是在父母懷胎時,此人壽命還未盡,直到臨產時,才一處命終,而在另一處出生,這種情況偶爾也有。譬如官職爵位,由資歷逐步提升是常理,破格提拔為特例。

 

 

  問:若是雙胞胎,在母親肚子裡必定有兩個中陰身,他們是同時入胎,還是有前有後呢?

 

  答:有同時入胎,也有前後入胎。如果同時入胎,先出生的為哥哥,後出生的為弟弟。如果入胎時有前有後,則先出生的為弟弟,後出生的為哥哥。譬如竹筒內放入胡桃,後進先出。(此說本於《法苑珠林》)

 

 

  問:同樣是懷孕,可生下來的孩子有的端正,有的殘疾,有黑有白,種種不同,這是為什麼?

 

  答:一是由於孩子前世的原因,一是由於母親今世的原因。如果這個孩子前世柔和忍辱,塑造佛像,親近僧人,今世自然相貌端正。若是前世遮擋佛的光明,取用屬於佛、法、僧三寶的物品,瞋恚好鬥,代人訴訟,或是譏笑貌醜的人,今世自然相貌醜陋。(此說本於《業報差別經》、《三戒經》)如果母親在懷孕期間,接近煙火熏黑的地方,胎兒的膚色就會發黑。住在清涼的地方,胎兒的膚色就會發白。嗜好鹽灰等味道,孩子就會毛發稀少。多行欲事,孩子就會常長瘡癬。如果跳躍、負重,孩子就會四肢殘疾。(此說本於《法苑珠林》)

 

 

  問:人們常說自己的身體是父母所賦予的。請問哪些是父親賦予的,哪些是母親賦予的?

 

  答:爪齒骨節、髓腦筋脈,凡是堅硬的部分,都是由父親所賦予。頰眼舌喉、心肝脾腎、毛發腸血,凡是柔軟的部分,都是由母親所賦予。(此說本於《修行道地經》)

 

此說本於《大方廣三戒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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