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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01:28:50瀏覽3108|回應0|推薦2 | |
只要懷抱熱情與執著,和誠懇踏實的態度,一個馬祖人也能為國家社會做很多事。 在我進入台鐵時,正值經國先生推動十大建設,我很幸運地參與鐵路電氣化的工程。當時,台灣的經濟正快速起飛,一群群勤奮認真的勞動階級,創造了台灣經濟的繁榮盛況。 民國 73 年,政府通過實施「勞動基準法」,由於鐵路局許多員工長期犧牲休假加班工作,勞基法的實施,對鐵路局的影響巨大,使得鐵路局以及其他國營事業單位不肯遵照勞基法辦理。 也許是天枰座的個性使然, 當我看到我週遭長期為台鐵打拼的員 工,受到不公平的勞動條件,我總想為他們打抱不平。 我認為一個人在工作崗位上除了善盡職責外,更應追求正義,據理力爭。 民國 77 年的五一勞動節,我推動了國營史上第一次的鐵路大罷工,終於促使政府全面實施勞基法。 就這樣,我踏上了工運之路。 當時的台鐵有將近 3 萬名員工,幾乎都是台灣人。為了替弱勢的勞工階級爭取權益,我始終堅持我的理念,也因此獲得台鐵多數員工的認同與支持,在我 33 歲那年當上台鐵工會的理事長。 爾後,在全國總工會理事長的任內,我常為受薪受雇階層的權益到處奔波。 民國 89 年,為了遏止 [ 八四工時案 ] 被推翻的危機,我擔任「八四工時大聯盟」召集人,串聯各工會團體走上街頭,成功推動全國周休二日制。 民國91年,我認為在醫療浪費情況嚴重下,同時調漲健保保費及部分負擔,是不合理的。於是,我號召「八二七全民反健保雙漲大遊行」,擔任總領隊。雖然因此遭受民進黨政府打壓被起入判刑,但我從不後悔我所堅持的職志。 我覺得一個人要在社會上受人敬重,絕不能靠一張嘴巴到處吹噓,而是要正派務實,說到做到。 過去我能夠為受薪受雇者的立法和權益做這麼多事,是因為我始終堅持做對的事,勇於追求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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