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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權下放 有利勞工權益保障
2012/12/17 17:42:45瀏覽111|回應0|推薦0

勞檢權下放 有利勞工權益保障

新聞日期: 2012/12/11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謝政達今天(11日)在市政會議提出「權益保障、源頭管理--勞政新作為」專題報告,勞工局透過「源頭管理、自主管理」模式,作為解決違反勞動法令、勞資爭議及職災數量居高不下3大問題的策略。
其中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預定於明年授權勞動檢查處執行檢查業務一事,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勞檢處過去係本於地方主管機關的地位,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執行勞動檢查業務;根據最新的授權規劃,未來勞委會北區勞檢所將專責處理危險性工作場所檢查、危險性機械設備的合格檢查、中央政府公共工程,以及製造業200人以上工作場所的檢查等,其餘將完全由勞檢處專責處理。
謝政達強調,勞委會北區勞檢所的管轄範圍很大,從新竹以北至東部花蓮、外島連江縣等8個縣市,不過檢查人力僅有63人,新北市實際所能分配的檢查人力最多也僅21人,並不足保障新北市勞工的作業安全。未來授權範圍將完全由勞檢處管轄,北檢所將不再重複介入處理;由於中央與地方有明確的分工,在不浪費資源的前提下,應更能促進勞工的工作安全,有效防制職業災害發生。
謝政達進一步補充說,為顧及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勞檢處對於授權範圍以外的工作場所,仍保留適當的檢查權限,有利解決中央與地方分工不明的困境,亦能符合地方自治的需求。未來待勞檢相關資源逐一到位後,勞委會亦將比照北、高兩市,全部授權新北市政府執行完整的勞動檢查權。屆時中央與地方的權限更加清楚,轄內勞工的作業安全更能獲得有效保障。

http://www.labor.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65270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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