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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惡少性侵女子 ,事後白目炫耀,活該被抓!
2010/01/08 15:12:58瀏覽1472|回應0|推薦1

擄人勒贖的確不對,但這三名惡少實在太過份,造成被害人永久傷害,是該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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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25歲葉姓男子不滿古姓少年等3人
共同性侵堂弟的女友,夥同友人將古姓少年等人約出,限制其自由,
要求對方父母支付500萬元和解金。新竹地方法院昨將葉姓男子等3人
依妨害自由罪,判處拘30至100日不等。

檢警調查,18歲的許晃邦、金姓少年與被害女子是同學,96年12月間
古姓少年向許提及想認識該女,金即約女子外出至許家聊天。

古姓少年在許家提議玩撲克牌大老二,輸的人要多一件衣物,被害女
子玩一場輸後脫去褲襪即稱不願再玩,古姓少年即向女子表示想與女
子發生性關係,遭被害人拒絕「不可能」。

古以有事要談為由邀被害人到廁所,要求女子為他口交又遭拒,被害
人隨即離開廁所,但古姓、金姓少年和許晃邦3人竟同時將被害女子
壓制在床上,許撫摸女子下體、古則性侵得逞。

事後被害人不願將此事外洩隱忍未報警,但古姓少年3人卻囂張的四
處張揚炫耀,被害女子於是報警。

被害人的男友得知女友受辱,將此事告訴堂哥葉姓男子。葉姓男子為
替堂弟出頭,與妻子、盧姓友人,邀約古姓少年及古的女友、金姓少
年及許晃邦出面談判,但古姓少年等人態度惡劣,不願認錯,雙方發
生衝突,盧姓男子、被害女子男友忍不住出手打人。

葉姓男子要求「請你們叫家長來,不來就很難處理」要求給付500萬
元的和解金,並控制古的行動,後來古趁隙逃逸,在母親陪同下報警
。法官昨依妨害自由罪,將葉姓男子判處拘役100日、葉妻拘役60日
、盧姓男子拘役30日。

古姓少年等3人則因迄今未向被害人道歉,也未合解,去年3月間依妨
害性自主罪,法官將古判刑5年、金判刑4年,許晃邦判刑7年2月。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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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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