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6/21 21:55:56瀏覽328|回應0|推薦2 | |
楊X緯,可以出唱片!?不覺得很諷刺嗎?還有歌迷去預約購買CD?!台灣歌迷呀,不要這麼不倫不類好嗎?偽造文書是刑法中的罪名,以一個年近三十的人還會不知道這是觸法的行為嗎?以一個有法治觀念,有道德觀念的成熟台灣人來說,明知會觸法而為之,能躲過被揭穿的過程就姑且一試?!被揭穿了就掉幾滴眼淚哭著說對不起,過沒幾天就大辣辣的繼續穿上歌手的外衣出來各大媒體唱歌?!台下還歡呼?!喝采?!鼓掌?!意思是:明知犯法仍可貿然為之,法律是可以用求的,法律是可以妥協的,廠商是可以縱容犯法行為的?台下是可以接受人格已經超脫出法律範圍的人?! 看到這樣的發展,真的很為咱們台灣人感到慚愧,這不是一項無知所犯的錯,也不是一項可以說對不起就了事的刑事犯,在台灣,卻依然可以活躍著生存,法律制裁所訂下的處罰可以暫時擱置,我錄音先?!明知故犯的刑事犯,可以為台灣這個社會大眾在極為短暫的時間內所接受?這是什麼社會?這社會的道德價值觀何在?這社會對於法律的價值觀何在?這社會對於人格的價值觀何在? 再回顧金曲獎開幕前星光大道的那一幕,看到韓國來的歌手,一群無知的台灣女娃兒盲目的在尖叫,在呼喊,在鼓舞...看到這一幕,我已經確信,台灣的未來將葬送在這新世代的手裡,台灣將永遠不可能再重回亞洲四小龍之列,台灣將自此淪為韓國之手下敗將而甘之如飴! 台灣的社會已經變的相當脆弱,變的很多價值觀歪七扭八,很多道德觀變得笑貧不笑娼,很多是非正義變得骯髒不堪,很多想法變的可以用違法+欺騙等低級手段去完成,為什麼?教育是這樣教的嗎?國家示範是這樣示範的嗎?答案是肯定的,看看陳X扁一家的示範就是了,能騙就騙,縱使身為法律人,知法也可犯法,犯了法再來玩法,騙不過又玩不通的法就詐,就ㄠ,就拖,整個綠色團體在在顯現出這樣的特性,欺騙大眾,玩弄法律,鼓譟分化,不知安分守己,不知道敵人是誰,只知道敵人就是與己意見相左的同胞,縱使外強已經侵蝕到國內的安定,仍可依然故我,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夢幻當中... 社會的不安定,韓國不是沒有責任,韓國產品可以肆無忌憚的往台灣島內傾銷,台灣的自有產品又該如何外銷?不外銷,漸漸就不生產,不生產,漸漸就失去很多台灣人維生的工作機會,這一群無知的女娃兒,可能還不知道將來出社會所要面臨的痛苦是如何演變而來,可能還不知道妳的父母已經身陷經濟與負擔的不斷攀升狀態,可能還不知道將來有一天妳將成為韓國男人的性玩具,可能還天真的以為,我學楊X緯就可以騙些錢來養活自己,可能可以學陳菊,能詐幾票就是贏,不管手段是否光明! 台灣已漸漸走向經濟解體的腳步,台灣已經漸漸成為外國的殖民地,台灣已經漸漸不再需要尊嚴,不再需要骨氣,台灣已經漸漸抬不起頭來,台灣已經離聯合國越來越遠... 陳X扁,不要再玩這種把戲了,依照這樣的台灣社會與現有的台灣邦交來看,明明知道台灣已經不會再有機會成為聯合國的成員,聯合國也不屑多一個台灣不台灣的,拋這分化性議題作何用?!不過是再加深台灣分化的程度與分化的速度罷了,綠色執政已經陷台灣於不義近八年了,不要再害台灣了,不要再增加台灣人民的痛苦了,不要再讓台灣人越走越原始,越活越沒尊嚴了,台灣人的尊嚴存在與否,不是單靠聯合國這種議題就可以擁有的,台灣人的尊嚴是要在自身有尊嚴的活著之下,才會為外國所認同的,不是像陳X扁一樣苟且偷生的活著,卻滿口台灣人的尊嚴,千萬記得,不是自己嘴巴說有尊嚴就是活的有尊嚴,尊嚴是別人對你的評價而來.對一個已經跛腳,偷生的人來說,不配再談"尊嚴"!!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