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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6/23 00:32:08瀏覽169|回應0|推薦0 | |
國小國中都踢足球。 主要原因是:大家都瘋NBA去打籃球,一點都不帥~踢足球才是王道啊!台灣足球並不風行,所以踢起來標新立異;腳的力量是手的七倍,所以射門的時候感覺就已經很棒了! 所以那時候特地選擇跟別人不一樣的。 連聽音樂也是,就是不聽張惠妹XD 演變到後來,喜歡荷蘭隊的原因是,克萊佛特不需要絕招就可以踢傷若林的手;剛才在FB回文,想起來二月底去箱根東北行,會買箱根百寶盒,是因為金田一耕助某次的事件,兇手是把氰酸鉀放在箱根百寶盒裡面,所以去箱根的時候看到那個盒子,立刻就買了XD 喜歡的東西都非主流啊,看來長大還是會不小心被小時候的堅持給影響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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