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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中市政府合併後地方稅務局位階的看法
2010/02/10 15:18:15瀏覽1218|回應1|推薦2

目前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在法律上是屬於市政府的一級單位,地方稅務局的局長和市政府其他的局處長是平行的。但是在台中縣市合併改制之後,地方稅務局將被降級成為二級單位,成為稅捐稽徵處,隸屬於財政局之下。

對於絕大多數的市民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會引起大家興趣與關注的議題;不過這個議題對於未來台中市政府政務的運作,卻會產生某些影響。

地方稅務局是個大單位,而且是個很忙碌、很需要專業人才又重要的大單位;長期以來,稅捐單位就是公務機關裡流動率相對較高的地方,因為在那邊工作真的很辛苦。如果合併之後,稅捐單位從原本一級的地方稅務局降級成為二級的稅捐稽徵處,那麼這個單位職位的職等就會被降低,優秀的人才為了自己的前途著想,就會更想往其他單位調動。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未來大台中市的稅捐稽徵處是二級單位,可是在我們隔壁彰化縣、南投縣與苗栗縣的地方稅務局卻是一級單位;那麼對於公務員來說,做同樣的業務與職位,在南投縣負責的業務量少,職等反而會比在業務量大的台中市要高,這顯然對在台中市服務的同仁並不公平;而流失優秀的稅務人才,對於台中市政府的政務推展也會有不利的影響。

在《地方制度法》中,很奇特地對於直轄市與一般縣市的組織有兩套標準:在第五十六條第二項中規定縣市政府「所屬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及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但是在第五十五條第二項中,對於直轄市政府的組織,卻單獨將專業度極高的稅捐機關排除在一級單位之外,實在令人費解。

目前北高兩市政府組織,均將稅捐機關設置於財政局下,是二級單位,也因此產生了之前所提到的問題。未來合併之後的大台中市,對於稅捐機關的定位是否還要重蹈前人的覆轍?其實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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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有問題
2012/05/07 08:33

拿地方稅務局的職務列等表來看

並沒有比彰化、南投的務列等低,何來人才會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