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9/09/21 19:10:18瀏覽545|回應0|推薦4 | |
高鐵從不用花錢的BOT案,到政府出資近四百億,最後政府還擔保向銀行借貸(其實是借新還舊)。重點是高鐵通車兩年多,累積虧損達到670多億,為何高鐵有如此特權?請問看官们統聯客運、阿羅哈巴士公司,若它們經營不善,連虧2年、政府會伸手救援嗎?公司經營虧損、就查扣公司股東財產,一切照法律走,該拍賣就拍賣,為何法律碰上大咖就會轉彎?叫小老百姓如何能忍氣吞聲? 高鐵停駛,台灣交通就癱瘓了嗎?吳揆太杞人憂天了吧!想想高鐵股東们,公司已虧損、他們每年還領薪近2億元,能令人心服嗎? 至於大股東,當初只投資了263億,包了高鐵工程賺了錢就抽身,政府應該拿出魄力,要求大股東把錢吐出來。政府不能一直當冤大頭,一定要拿出魄力,BOT案如果可以扯爛污,那以後大家都可以扯爛污了。 最後再算算,政府接手營運後就能否極泰來、能賺錢嗎?計算機打打就知曉: A. 借3900億利息2.5%假設借30年=每月須還款17億左右 B. 高鐵每日運量約8萬人算一算每人票價700好了=每日營收5600萬=每月營收約17億=每年營收約204億 C. 兩年累計虧損含折舊670億=每年虧330億=每月須虧損27.5億 接手後還是會虧損,不如現在放手、讓高鐵該關門就關門。不要再浪費百姓们的辛苦納稅錢了! |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