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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家應該有的堅持---金額再小,偷就是偷!!!
2011/09/19 08:07:04瀏覽177|回應0|推薦1
阿伯會用姓名貼?女警識破騎贓車
上了年紀的人,應該不會用「姓名貼」吧!女警姚雪莉盤查騎單車闖紅燈的林進來,好奇詢問是否認識姓名貼主人,林下意識答稱「不認識」,自曝騎贓車。

「腳踏車被偷了兩年,怎麼還找得到?」失主劉姓高中生接獲警方通知尋獲失車,顯得有些訝異,一度還以為警方開玩笑,最後確定遺失兩年的上課代步工具竟「安然無恙」,立刻領回。台北市萬華分局將林進來移送法辦。

本月十六日深夜十一時許,林進來(五十歲)騎腳踏車沿萬華區康定路南行,經過和平西路時,大剌剌地闖紅燈穿越路口,不少車輛嚇得急踩剎車閃避。

當時,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正在路口路檢,女警姚雪莉見狀,主動追上前勸誡。突然,姚雪莉瞄到腳踏車車把上貼了一張姓名貼,直覺闖紅燈的單車騎士年紀稍長,應該不是使用姓名貼族群,懷疑車子來源有問題。

姚雪莉記下貼紙上「劉○○」的名字,再若無其事地問「你認識劉○○嗎?」林進來一時未會意過來,直接反應「他是誰啊?」讓自己騎贓車行為曝光。

警方進一步詢問林進來單車價格、購買地等資料,林不但語塞,還動怒說「不要問我這麼多,我要走了。」由於姓名貼上除了有人名,還印有電話號碼,當下去電詢問,找到腳踏車主人,林才發現栽在姓名貼上。

【2011/09/19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阿伯會用姓名貼?女警識破騎贓車 | 利字當頭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598440.shtml#ixzz1YLrimT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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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女警做的好!!!給她拍手!!!
納稅錢養警察不是只需要維護有錢人的大財產,市井小民的小財產也要維護才是一視同仁.

從小地方看大格局.
雖然只是小額金錢犯罪,但台灣人應該反省的是為何台灣有那麼多小額金錢犯罪?
(誰家或親朋家沒被偷過?汽車機車腳踏車沒被偷過?沒被扒過被順手牽羊過?)

住過歐美日等進步國家的人都能証言,就算那些國家的重大犯罪率比台灣高,但小額金錢犯罪率就是比台灣低.

台灣是法治國家吧?在法治國家,偷就是偷,並不會因為金錢的多寡而性質有所不同.
就算腳踏車很便宜,難道對於被偷者來說就不是損失嗎?
就算只值100元,難道被偷者就不需要花錢再買一輛嗎?
而且偷竊是有慣性的,一次得手後幾乎都一定會繼續偷,難道要縱容小偷越偷越多或越偷越大才抓他嗎?
台灣就是太多人認為小額金錢犯罪是小事不用追究,才會縱容台灣有那麼高比例的貪小便宜的小額金錢罪犯.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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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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