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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的禮讓與寬容
2010/04/11 17:29:38瀏覽2292|回應16|推薦184

看到以下新聞報導真的感觸良深:

在這新聞報導中,  我體會禮讓與寬容的道理,

行的安全不就是在我們生活裡最基本的保障嗎?

但是在台灣街道上我們看到的卻是如同衝鋒陷陣你爭我奪的緊張戰場

也許是我們習慣這種環境了

難道真的要爭出自己先走一步的一口氣,

發生事故後,卻又要來衍生社會的悲慘結局,

加上一邊不肯原諒 一邊不認錯的冗長司法訴訟...

      類似陸大使的狀況, 自己也曾經碰過, 只是自己幸運一些閃了過去,

話說當時大白天路過 杭州南路, 只見計程車司機一邊開車, 一邊聽手機 ,

左轉朝正行走的我衝過來 ,

當時剛好路口還有兩位執勤扁總統路口維勤的警察,

還好我年輕反應得快  ,及時閃了過去,

還馬上指給面前的警察看,(警察自己也看到,卻不當一回事)

我想或許他們應該不屑做人民保姆吧!

應該是對於總統的事比較重要,

從這些人民保姆的心態可以見得,

到現在的交通安全問題,怎麼可能換政府就可因此得到改善呢?

顯然的這應該是交通制度出現問題以及尊重生命的道理.

      當然囉!個人非常欽佩大使的慈悲為懷的不予追究的胸懷,

這正是現在台灣社會所缺乏的包容心與寬容胸襟,

相信大多數的被害者都會理直氣壯的強力索賠.....

最後互告沒完沒了, 一個事件弄得費時又傷身沒完沒了...

         從某種警惕角度而言, 並非陸大使用寬容以對可以因而解決,

  為了不讓悲劇再次發生, 以下是個人的淺見:

1.駕駛人禮讓行人,應該是最基本的行車常識:

  尤其是身為營業車駕駛,更應該有懂得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才是,

  面對當前計程車司機說自己收入欠佳之際,

  應該更懂得好好經營工作環境上的安全維護,

  建立自己的職業在社會上的地位提升以及民眾的安全信任,

  一旦製造出安全口碑,反而讓生意更好一些,

  或許進而還可以幫忙警察機關利用車上無線衛星系統,

  幫助社會治安維護賺外快,

  更在預防行車事故,遵守交通規則之下可以,

  才可避免罰單以及事後費時費力的事故發生, 

  免得花錢又要賠錢賠上賺錢時間.

2.政府主管機關及警察先生不應該坐視不管, 造成民怨:

  讓以前到現在的計程車在馬路上為所欲為,

  不應等到像今天計程車撞到名人才被重視,

  政府主管機關更要對於平常某些習慣橫衝直撞的計程車加以規範,

  比方說記點或嚴重者扣照營業執照, 

   相信在重罰與嚴厲執行下,計程車司機怕飯碗丟了

     ,也許會比較規矩些,大概應該具有嚇阻作用吧!

3.再者就是行人的問題:

 行人該走行人該走的路 ,行人最不應該的事, 

 莫過於是如同龜速任意過馬路,走在馬路中間,

  突然衝出或路口欄計程車上下客, 

 不在乎一旁整排車輛的等待以及製造路口安全危機,

 沒有在看路看車, 好像自己的時間才是時間, 

 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似的............

 最後出事情的,倒楣受傷最重的還是行人自己.

4.給予國民正確的社會交通安全教育觀念以及尊重行人的習慣:

 大家更應該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今天換成過馬路的是年老的自己,

 或者無法機警看路的老人家,

 萬一發生事情的是我們, 我們該怎麼辦?

   最後還是覺得計程車司機,千萬別老是只顧自以為是開車行走,

好像路只有他們家自己在用 ,慢車蛇行攬客 

自己覺得載客人趕時間賺錢很辛苦, 

完全藐視其他用路人的權利, 

最後要付出的代價,只是破壞自己行業在社會上惡名昭彰的職業形象,

習慣性違規以及危害交通安全行為,最後害到的不就還是自己,

所謂夜路走多了 ,還是會碰到鬼.

  奉勸大家還是小心開(騎)車 ,小心走路,

今天新聞內容幸運的是這位所謂老實計程車司機碰到寬容的受傷陸大使,

如果運氣不好,把一位得理不饒人的路人撞翻一條命,

這悲劇恐怕應該就發生在兩家子身上吧?

@@ 交通部及中華電信 宣傳用路人禮讓簡訊

禮讓行人,心運動,

行人穿越道路請舉手,

表示謝意及請駕駛讓我先通過

車讓路, 人快步,

生命有保固.

 

過馬路被撞 陸以正痛罵車不讓人

前南非大使陸以正昨天躺在病床上說,他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一輛計程車硬要轉彎,不禮讓行人,把他撞倒造成右肩骨折。
記者屠惠剛/攝影
前南非大使陸以正前天傍晚在台北市東區路過行人穿越道,被一輛硬要轉彎的計程車撞倒,導致右上臂骨折。陸以正痛批車子在行人穿越道竟然不禮讓行人,深夜司機到醫院致歉,承認是他的疏忽,陸以正決定原諒他。

陸以正昨天說,汽車禮讓行人是基本的禮貌,當時計程車的行駛方向雖然也是綠燈,但他和妻子都還沒走過馬路,行人穿越道的綠燈秒數還有廿幾秒,對方這種開車行為根本是不管行人安危,他覺得台灣車輛禮讓行人的觀念要再加強。

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昨天特別代表馬英九和母親秦厚修,前往國泰醫院探視陸以正,和陸以正是小學同學的秦厚修還親自致電詢問就醫情況。外交部長楊進添與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等人,也派人關心。

前天下午,陸以正夫婦到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逛街,由於他過年時摔跤受傷,現在還戴著束腰,右手柱著拐杖;他遵守交通規則從行人穿越道過馬路,當時綠燈還有廿幾秒,但剛走過中間分隔島,一輛南往北行駛的計程車硬要左轉。

陸以正說,車子貼近急駛而過,後車門撞到他的右側,不僅害他當場摔倒,妻子也跟著被他撞倒;他覺得右肩膀一陣疼痛,到醫院照X光,才知道是上臂骨被撞得出現多處裂縫,醫生說至少要休養一百天才能癒合。

案發後,因為沒看到計程車司機,他以為對方肇事逃逸,十分火大,原本堅持要提告;但後來司機到病房致歉,妻子說要「悲天憫人」,認為對方看起來老實,也是賺辛苦錢,就「認命吧」,讓他打消提告念頭。

陸以正表示,他不在乎錢,只是很氣對方開車不禮讓行人,因為左手沒什麼力氣,現在只能躺在床上,原本每周都有投書媒體,前天已致電告知暫時無法交稿,還好第九本著作剛校對完,不至於影響新書出版時間。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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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m0001m&aid=3933025
 引用者清單(1)  
2010/04/11 18:40 【女男大不同】 馬路上的禮讓與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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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I M**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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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及中華電信 宣傳用路人禮讓簡訊:
2010/08/18 21:07

禮讓行人,心運動,

行人穿越道路請舉手,

表示謝意及請駕駛讓我先通過

車讓路, 人快步,

生命有保固.


ef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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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的道理
2010/06/12 09:57

懂得謙讓

生命中何處不是一團和氣呢!

懂得寬容

讓自己的世界充滿著無限的快活自在~


從分享開始,我們的世界將大不同...
從自己開始,用熱忱感染這個世界...

**J I M**(hm0001m) 於 2010-06-13 13:44 回覆:

問題就不過是

小學生的道理

大人們卻做不到

只為了趕時間 ! 爭口氣!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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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2010/06/03 14:05

真的

說得太好了

禮讓真的是最基本的

就像現在我在中壢念書

我們學校一天到晚就發生學生出車禍的意外

真得好讓人害怕

有時就算我們自己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駕駛人不遵守還是一個違規

都會害到一條無辜的生命

真的令人生氣


**J I M**(hm0001m) 於 2010-06-03 23:15 回覆:

駕駛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萬一造成的傷害

恐怕不是只有一個家庭的悲慘下場


柴可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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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文中的所見所思我深有同感
2010/05/28 01:52

我以前就住在杭州南路附近

很清楚信義路與杭南十字路口

曾經發生車禍無數,奪走好多條人命

特別是捷運施工期間

原因很多,最大的還是「禮讓」的觀念不足

顯然距離您所謂的「禮讓」與「寬容」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J I M**(hm0001m) 於 2010-05-28 23:33 回覆:

那裡跟其他地方一樣捷運圍籬造成路口視線死角

如果兩人垂直靠近轉角都會撞到

更何況是速度更快的汽機車


譚敬宇(胡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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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
2010/05/24 10:24

你的留言格出了什麼問題,無法找到,我已試了好幾次了?

 

http://blog.udn.com/pepper460618/4059704

[太在乎]的愛情,讓大家都累

**J I M**(hm0001m) 於 2010-05-28 23:34 回覆:

謝謝您的告知

我剛試過

留言格沒有問題呀

可能和旁邊的廣告欄靠的太近吧


三推貓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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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容
2010/05/22 14:52

持強鬥狠逞能最不該

多一份寬容少一分戾氣

我覺得交通部執法加強

最能有效扼阻

**J I M**(hm0001m) 於 2010-05-23 16:43 回覆:

交通安全的維護從3E方面著手:

1.交通工程:

  交通硬體設施應該更具人性化之行人車輛使用道路安全規劃與建設

2.交通教育宣導:

  對於每個用路人及導正駕駛的安全教育觀念不斷灌輸

3.交通執法:

  交通執法者依照道路交通規則澈底執行與疏導


告訴我的缺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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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
2010/04/18 22:06
這101你取的角度美
我拍的
一比
我老頭變細漢了
**J I M**(hm0001m) 於 2010-04-22 23:24 回覆:

閣下過獎了

雖然現在他已經不是世界第一高

但是他依然是大家心目中的唯一巨人


Guangl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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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重罰
2010/04/18 20:59

第一次被抓到,罰五百元,第二次被抓到,罰五千元,第三次被抓到,罰五萬元。大家就會乖乖了。

有時要狠一點,也是為大家好。

**J I M**(hm0001m) 於 2010-05-28 23:36 回覆:

這跟罰戴安全帽一樣加強重罰

這樣就會習慣一些


**J I M**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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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
2010/04/18 14:26

交通安全問題跟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如何趨吉避凶真的是日常生活裡養成正確的習慣

因為平常沒有這種預防交通安全危機的心態

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事故

 到時候與其在現場 爭誰對誰錯 爭得面紅耳赤

不如自己做好正確交通安全的防範措施

1.行車保持安全距離與安全車速

2.適時善用車燈方向燈警示燈(除非豔陽天下 無論白天晚上都開大燈)

3.等紅綠燈 等計程車 公車 都別站在危險馬路上

 退至高處騎樓或人行道上

4.遇上大型車輛或計程車都儘量遠離

  (因為大車四周死角太多   計程車又開得快)

5.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用路權益以及其他未注意的安全問題


Guangl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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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2010/04/18 10:57
可以考慮立法禁止行車當中使用手機通話或傳簡訊,違法者罰錢。
**J I M**(hm0001m) 於 2010-04-18 14:23 回覆: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有明文禁止

問題是許多駕駛根本漠視別人的人身安全

警察也不可能跟在每輛車後面取締

現在警察開始在主要幹道使用路口監視器

對於違規車輛 截取影像畫面 加強寄件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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