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還能夠厚著臉皮對中國大陸說:我們所引以自豪的就是"民主,自由,人權"嗎???只有丟人臉的不要臉而已!!!
蔡櫻雯當然應該被譴責,沒有本事還想來個"小孩玩大車",危險!!危險!!...自己幾斤幾兩都搞不清楚???還以為動動賤嘴就可以指揮那些暴民兄弟???沒想到先前的"負全責"一看苗頭不對,場面可能失控,就草草的宣布解散,走人,遭媒體質疑就開始狡辯,耍賴,牽拖,無恥之極...到底是穿裙子的沒有LP,沒三小路用啦!!!下一次還是讓有LP的來"負全責"吧!!!暴力小英只要躲在後面分享勝利成果吧!!!...看扁妳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