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態度好一點的美國警察會登記你的名字,地址,電話,上線(網絡)查一查你有沒有前科紀錄;正常程序應該是立刻叫你轉過身去,替你戴上手銬,嚴重的甚至要你趴在地上,兩腿分岔,兩手放在背後,以利於戴上手銬,男女都一樣;前幾天L.A才有一女子,因為不停車受檢,被警察在Freeway上追逐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直到她汽油用盡,棄車逃跑,頭頂上警方直升機一路跟隨,妳跑的掉嗎?後來警察圍堵在住宅區街道上,命令她當場趴在地上,兩腿分岔,兩手放在背後,逮捕她...那個女子照做沒有反抗,否則恐怕又會多死一條人命!!!希望她記取教訓,以後找高級住宅區去棄車逃跑,也省得趴在爛泥巴的貧民區弄髒了衣服!...(哈!哈!)
4.
無論如何,在下班時間擅闖公務機關,就是不對,先送警察局收容,等待檢察官認定罪責,再經由法官判定是否交保,飭回;美國的檢察官(D.A)沒有權力判定你有罪無罪,一切要等法官說了算!而法官週末是不上班的,所以你在星期五犯罪,最早也要等到下星期一才能交保釋放!美國的檢察官(D.A)等於是公訴人/等同於律師,只不過他是替政府出力(刑事公訴罪),而私人律師是替雇主出力而已!
5.
在台灣「新聞自由」被無限擴大,遺憾!試問,白宮,國務院被人闖入,美國記者敢大喇喇的說他是來現場採訪新聞,有「新聞自由」護身,誰都別想動他...恐怕事件中第一個被警察擊斃的就是他,自己找死,連同業都沒人聲援,還是老實點,呆在警察封鎖線外(黃色的塑膠帶印著Police Line Do Not Cross);美國民眾素質,水準高,有守法精神,不像台灣人沒有法治觀念,不守法的人還自以為是的誤導社會大眾,整個社會價值觀扭曲,鼠目寸光的見樹不見林!再多的「民主」「自由」都是個屁!真是天亡台灣啊!悲哀!
就以近日的「日本皇民」李燈灰在日本的言行...{李登輝:感謝日本殖民台灣,釣魚島屬於日本};這就是自豪擁有亞洲第一個自由民主國家的台灣笨蛋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領導人講出來的犯「叛國罪」的屁話!
還有GL(Garbage Level)電視名嘴替其更正視聽,稱其是日本人,而不是「日本皇民」,真是求之不得...看看70年前遺棄他的日本天皇還要不要收容他,讓他留在日本,不要回台灣了,免得大家都不開心!拜託了!...(哈!哈!)
要不然,那一天老瘋癲突然會說...{台灣島屬於日本}這種屁話!台灣人怎麼辦?!
30年前(1985),台灣與中國大陸相比之下,台灣是個"自豪"的自由民主國家,台灣錢淹腳目,亞洲四小龍之首,台灣人曾經不可一世,當然身份地位還是不如美國乾爹們吃香啦!...(哈!哈!)
而中國大陸剛剛擺脫文化大革命,四人幫的亂政,市面蕭條,百業待舉;在當時就有眼光如豆的井底蛙台灣人,口出狂言倡議以當時的外匯存底把貧窮的中國大陸整個國家買下來,云云!還好具有遠見與國際觀的鄧小平主政,沒有陷入貪圖短利的錯誤之中,以其大陸的人民,土地,只要導之以正途,也就是中國大陸在與世界隔離,封閉鎖國,一切落後之下,只要改革開放也就是徹底實行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之後,老百姓的生活改善,社會民生建設到處可見,就連高速鐵路都遍及各大都市,軍事武器,補給用品,飛機,船艦,飛彈,甚至火箭都可以在太空中做業...反之,這30年台灣做了什麼,根本是一代不如一代,沒有任何建設進展,甚至吃掉老本,淪為C咖的國家,大家還在搞毫無意義的意識形態的抗爭,甚至引來乳臭未乾的小鬼也加入戰局,聚眾鬧事,抗爭!丟你們祖宗的臉啦!也丟蔣經國的臉啦!
日菲越集團正覬覦著台灣寶島,如果有一天,中國大陸真的放手讓台灣獨立,那麼「台灣獨立」之日,也就是「亡國滅種」之時!悲哀!
天亡台灣!台灣將要滅亡,指日可待,只希望...有為的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早日派人來「接收」台灣,幫助台灣人民脫離苦海!...(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