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我說的這個例子應該有20年了,有對伴侶,
住在一起有九年了,很和諧,有一天,男的說,
我們既然在一起那麼久了,就結婚吧?!
女的也贊同,就結婚了。
結婚後,兩個人開始不斷吵架,
後來受不了,就離婚了,
但是還是住在一起,
奇怪的是,離婚後,
兩個人就不吵架了,生活又很和諧了。
我聽到這個例子的時候,只是覺得很新奇,
沒有太去想其中的原因!
在美國,同居在一起沒結婚的人蠻多的,
很多離婚的人,或許不再結婚,
就只是同居,同居之後,
會不會如同上面這個例子,
不再有太多的爭執吵架,
我也不知道,但是從上面的這個例子來看,
試圖找出其中的原因!
他們同居在一起,彼此之間會保持一點距離,
這一點距離,就可能造成中國人所描寫的一句話,
相敬如賓!這一點距離讓彼此不會太過要求對方,
不會無理取鬧,不會為一點小事,爭的眼紅耳赤!
所以他們九年來同居在一起,相安無事,
一旦結婚之後,就覺得我們之間沒有距離,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所以我可以要求,可以爭,
可以直言說你的過錯!
而離婚之後,關系又回到從前,
保持一點距離,就不會有太多的要求,
無理的要求,或者得理不饒人!
即使不知道別的同居是否也是如此,
從這個例子來看,
不管結婚與否,保持一點距離應該是夫妻之間,
相處之道,所謂的相敬如賓,
什麼是賓,就是客人,就是有點距離的朋友,
台灣人有時候,覺得朋友也應該沒距離,
所以覺得可以要求,吃飯付賬不是各付各的,
覺得這樣沒距離才是朋友,
其實有時候這樣反而讓朋友都做不成了,
因為沒距離!
有點距離,才是人與人之間相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