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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同意「一命還一命」並非公平正義
2022/11/03 14:07:02瀏覽1056|回應1|推薦0

看到一篇文章討論,標題是:【殺人償命是鐵律?為何「一命還一命」並非公平正義?】,我並不同意。

這篇文章的論點是,

  • 命可以還嗎?

  • 命等值嗎?

  • 殺了不止一條命,要怎麼還?

  • 是文化背景讓人們覺得以命抵命很公平。

  • 難道不用管殺人動機?

結論:一命還一命」追求的是復仇、以牙還牙,而不是公平正義。

把這篇文章的論點節錄出來,可以討論。


這個問題如果只是用邏輯思考來考慮,

就很難拿捏應該如何的來判罪!

這篇文章是以公平或還債的觀念來看待,

所以會有,把殺人犯判死是否公平?

「加害親友的犯人死亡」真的可以抵消「親友死亡」的痛嗎?

討論的結論就是往者已矣,來者可追的想法,

把活生生的人判死,並非公平,也不能還債的結論。


如果用這樣的觀點來看,就比較能夠犁清,

你剝奪了我的生存權,你就應該被剝奪生存權,

這就是公平!所謂的殺人者死,就是這樣來的。

而不是討論:被殺的人已死,殺人的人並沒死,

所以應該要殺死殺人的人嗎?


刑罰的目的有嚇阻的作用,

如果殺人者不必死,

如何嚇阻殺人這麼嚴重的事呢?

如果不判死如同放任殺人,是否有鼓勵之嫌?

常說,刑罰的目的是在教育,

是希望犯罪的人能夠檢討自己的過錯,

進而改正過錯。


常說要有側隱之心,側隱之心怎麼來的?

經歷過相同的情況,才會有體會,

才會產生側隱之心。

沒有經歷過,沒法體會。

所以沒有經歷過被剝奪生存的情況,

怎麼能夠體會被剝奪生存權利的痛苦,

而讓自己不去剝奪別人的生存權利呢?

沒有任何的經歷能勝過親身體驗,

最好的教育就是讓他親身體驗!


基督教的聖經曾說:我必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看起來像是報復,

但其實是讓他經歷同樣的狀況來達到教育的目的。

佛教也強調因果報應,而因果報應的目的也是教育。

如果殺人的人因為沒判死,出獄之後繼續殺人,

這個賬,要算在誰身上?誰應該負責?

顯然這位罪犯也沒有被教育到,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如果因果報應的目的是教育,判死的目的也是!


文章連結: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6732770#:~:text=%E8%A8%B1%E5%A4%9A%E4%BA%BA%E6%94%AF%E6%8C%81,%E6%AD%BB%E5%88%91%20%EF%BC%8C%E6%98%AF%E5%9B%A0%E7%82%BA%E4%BB%96%E5%80%91%E8%AA%8D%E7%82%BA%E5%85%AC%E5%B9%B3%E5%BE%88%E9%87%8D%E8%A6%81%EF%BC%9A%E6%AE%BA%E4%BA%BA%E7%8A%AF%E5%A5%AA%E8%B5%B0%E4%BA%86%E6%9F%90%E4%BA%BA%E7%9A%84%E5%91%BD%EF%BC%8C%E6%89%80%E4%BB%A5%E5%BF%85%E9%A0%88%E7%94%A8%E8%87%AA%E5%B7%B1%E7%9A%84%E5%91%BD%E4%BA%A4%E9%82%84%EF%BC%9B%E5%A6%82%E6%9E%9C%E5%BB%A2%E9%99%A4%E6%AD%BB%E5%88%91%EF%BC%8C%E6%98%AF%E4%BE%B5%E5%AE%B3%E4%BA%86%E8%A2%AB%E5%AE%B3%E4%BA%BA%E7%9A%84%E4%BA%BA%E6%AC%8A%EF%BC%8C%E5%B0%8D%E4%BB%96%E4%B8%8D%E5%85%AC%E5%B9%B3%EF%BC%8C%E6%88%96%E6%98%AF%E5%B0%8D%E5%AE%B6%E5%B1%AC%E5%8F%8A%E6%9C%8B%E5%8F%8B%E4%B8%8D%E5%85%AC%E5%B9%B3%E3%80%82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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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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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4 04:23
版主,文章太深奧,我有些!@#$%^&......

1,標題看來,
以我的推論,把"不", 與 "非" 拿掉,認為版主支持死刑
然後再加上 "為什麼"

標題顯然是反對死刑

2,文章內容來看,是@#$%^&@!,我不知道版主是否支持死刑

於是@#$%^&=÷×@#....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2-11-04 05:33 回覆:
好吧,我再改一改。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2-11-04 12:25 回覆:
不知道你看懂了沒?看這篇文章,要把輪回的概念考慮進去,才會說的通。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2-11-04 17:39 回覆:
做了大幅的更動,應該容易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