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說過,無論是國安法還是逃犯引渡條例,其大部分內容與港人的自由權利無關,只有少部分有一定爭議。正確的做法本應是針對這少部分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更多的討論,找出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辦法。但香港反對派現在的做法是全盤反對,哪怕是大部分正確的內容也都一棒子打死。
以逃犯引渡條例為例,客觀現實是香港和大陸之間的刑事犯、經濟罪犯遠比真正意義上的政治犯多得多。現在為了保護少數所謂的“政治異議人士”不被引渡到大陸,就放任絕大多數刑事犯和經濟罪犯在香港逍遙法外,這本身就是對普通大陸民眾最直接的傷害。
不信你數一數,香港回歸23年了,北京抓過幾個真正意義上的“香港政治犯”? (如果北京真的要抓,就算沒有引渡條例也能找別的辦法抓),而在這23年中,有多少刑事犯和經濟罪犯? ?
即便如此,北京原本也沒有催過香港,基本法23條一拖就是23年,逃犯引渡條例也不是北京先提出來要搞的,港人遊行反對後,北京也同意香港特首撤回修例條例。為了不引起更多衝突,北京甚至同意香港在中共建政70週年時,在室內而不是傳統的金紫荊廣場進行升國旗儀式。
北京已經是一退再退了,但香港反對派呢?卻依舊是步步緊逼,你可以注意到越到後來,香港上街和平示威遊行的人越少,上街的大多是以暴力方式堵塞交通、火燒地鐵、破壞商店、毆打市民的“勇武派”,擺出一副“同歸於盡”的架勢。
連香港媒體都說,北京此時推出港版國安法,某種意義上是被香港反對派逼到牆角後的“絕地反擊”。
港版國安法裡專門有打擊“恐怖主義”的內容,針對的就是那些試圖以暴力方式逼港府和北京就範的香港“勇武派”。
至於英美質疑國安法,我倒是覺得這再正常不過了,國安法一出來後,英美在香港的間諜系統會遭到最直接的衝擊,這兩個國家當然不希望這麼一個重要的間諜基地就這麼完了。
世界上一共233個國家和地區,到現在只有英、美、加、澳四個國家對港版國安法提出質疑,而這四個國家本就是同一陣營的。其他國家,包括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都沒吭聲,可見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反對,只有少部分心中有鬼的國家才嚷個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