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4/13 14:52:24瀏覽1392|回應5|推薦19 | |
台北市長郝龍斌與立委丁守中都支持警察的行動, 且認為分局長方仰寧的行動是依法執法, 不應該下台, 而台北市長候選人不論藍綠, 也都支持警察. 柯文哲說: 不能因為民粹 就要官員下台. 在網路上也有20幾萬人按讚支持. 這讓我不禁有一個疑問: 守法的標準在哪裡? 太陽花學運的時候, 學生闖進立法院, 霸佔立法院20幾天, 讓立法院停擺, 這樣的違法行為獲致好評, 而學生的訴求模糊不清, 到底是要反服貿, 還是要台獨? 或者是要發洩不滿? 這樣的行為因為獲得好評, 因此有很多人要求政府要對違法的學生輕輕放下. 在學運進行時, 大家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 學運結束後也要求政府要輕判, 似乎法律在這時是不應該遵守的. 這就是我們對於法律的觀念嗎? 甚麼時候才應該依法執法呢? 難道在警局抗議的人比較沒有抗議的權力嗎? 為甚麼他們抗議不可以? 警察驅離卻可以, 但不可以驅離立法院的學生? 立法院的學生即使被起訴, 也應該輕判. 這輕判的原因是甚麼? 因為訴求正當? 可以因為訴求正當就違法嗎? 因為訴求正當違法就應被放過? 圍警局的人訴求就不正當? 如何判斷的? 我們要如何遵循法律? 在不同情況下, 一個違法被讚揚, 一個執法制止違法卻被讚揚, 這標準在哪裡? 霸佔立法院的學生反服貿被讚揚, 這可以成為例行公式嗎? 學生是否有權力阻止政府施政呢? 我們的民主制度甚麼時候設計這樣的方式來作為反對政府的施政? 他們什麼時候成為代表多數的意見? 有經過任何成程序來證明他們是多數? 如果沒有證明是多數, 難道不應該遵從多數的意見嗎? 學生罷佔立法院的行為是在破壞民主的制度與運作, 而違法的行為被放縱, 也會讓民主被破壞. 罷佔立院不是民粹? 包圍警局就是, 這標準在哪? 讓一般人何去何從?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