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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的標準在哪裡?
2014/04/13 14:52:24瀏覽1392|回應5|推薦19

台北市長郝龍斌與立委丁守中都支持警察的行動, 且認為分局長方仰寧的行動是依法執法, 不應該下台, 而台北市長候選人不論藍綠, 也都支持警察. 柯文哲說: 不能因為民粹 就要官員下台.  在網路上也有20幾萬人按讚支持.  這讓我不禁有一個疑問:  守法的標準在哪裡?


太陽花學運的時候, 學生闖進立法院, 霸佔立法院20幾天, 讓立法院停擺, 這樣的違法行為獲致好評, 而學生的訴求模糊不清, 到底是要反服貿, 還是要台獨? 或者是要發洩不滿? 這樣的行為因為獲得好評, 因此有很多人要求政府要對違法的學生輕輕放下.  在學運進行時, 大家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 學運結束後也要求政府要輕判, 似乎法律在這時是不應該遵守的.


這就是我們對於法律的觀念嗎?


甚麼時候才應該依法執法呢? 難道在警局抗議的人比較沒有抗議的權力嗎? 為甚麼他們抗議不可以? 警察驅離卻可以, 但不可以驅離立法院的學生?  立法院的學生即使被起訴, 也應該輕判.  這輕判的原因是甚麼? 因為訴求正當? 可以因為訴求正當就違法嗎? 因為訴求正當違法就應被放過? 圍警局的人訴求就不正當? 如何判斷的?


我們要如何遵循法律? 在不同情況下, 一個違法被讚揚, 一個執法制止違法卻被讚揚, 這標準在哪裡?  


霸佔立法院的學生反服貿被讚揚, 這可以成為例行公式嗎? 學生是否有權力阻止政府施政呢? 我們的民主制度甚麼時候設計這樣的方式來作為反對政府的施政? 他們什麼時候成為代表多數的意見? 有經過任何成程序來證明他們是多數? 如果沒有證明是多數, 難道不應該遵從多數的意見嗎?


學生罷佔立法院的行為是在破壞民主的制度與運作, 而違法的行為被放縱, 也會讓民主被破壞.  罷佔立院不是民粹? 包圍警局就是, 這標準在哪? 讓一般人何去何從?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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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101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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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20:15

法 如何自處 實曖昧不解

阿珍有罪定讞 就該先入監 完成法律程序

再依監獄醫官裁定 視其健康狀態是否適宜服刑

再予以法外施恩 如此民眾才會知法敬法尊法畏法

阿珍於#1夫人身份時 能長途搭機出國 能嫁女娶媳

阿珍國內法庭審判時 臺大發出17道健康不適證明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想 學生們也都會輕判


Agnes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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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19:53

以法治國家的標準,兩者皆是違法行為!

台灣是個自由過度、媒體亂象的國家,

有此不同結果不足為奇!


芮城阿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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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16:04

都是違法,不應輕輕放下,不論王公貴族或學生。

不認同,就把那法給改了,至少我也能合法的去霸佔,去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