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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05:12:38瀏覽1839|回應2|推薦26 | |
甚麼叫名不正言不順? 這些攻佔立院反服貿的學生就是了! 一開始攻佔立院就讓自己是學運的名變得不正, 因為這是違法. 有另外一個稱呼來稱呼這樣的一群人, 叫做暴民! 不管組成份子如何, 不管你如何美化這樣的行為, 這就是暴民. 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 都是暴民. 全部是學生, 他們是暴民, 有正當訴求, 他們是暴民, 有號稱50萬的學生支持, 他們還是暴民! 為甚麼? 因為現在是民主法治的社會, 不是以前專制時代或老蔣戒嚴的時代, 人民沒有自由, 有任何爭取自由或權利的行動, 需要違法(因為沒有自由, 因此動不動就違法, 甚至需要使用暴力), 來讓自己的聲音被聽到. 現在完全自由民主, 有甚麼訴求, 可以有各種方式來爭取, 沒有必要需要用違法的方式. 看到一篇文章是旅美人士所寫, 給予學運(姑且稱之) 學生正面的評價. 還批評那些引用美國如何強制壓制違法示威的群眾. 他說這些被警察過度使用暴力的群眾都有獲得政府事後的賠償, 總金額上百萬, 這些違法示威士爭取人權使得美國才有如今的人權保護與族裔的平等. 看起來似乎是在給予違法示威正面的評價. 美國過去也有不平等的地方, 例如黑奴與婦女沒有投票權, 如果因為這些不平等而抗議來爭取, 是有其正當性, 這就像在專制政權下要爭取自由一樣, 在這樣的環境下通常政府是暴力的一方, 才引至老百姓需要用暴力來抵抗, 或者用暴力來凸顯政府的暴力統治, 例如洛杉磯的動亂, 起因於一位黑人金恩被警察過當使用暴力逮捕, 金恩也獲得巨額賠償. 佔領華爾街是另外一個例子, 也被政府強制驅離, 事後也有政府的賠償. 違法的示威政府需要強制逮捕, 因為法律不可以被侵犯, 不管事後有無賠償, 也不代表你的行為是正當的. 政府的賠償是給予過當使用暴力的補償, 不代表承認你的行為是正當. 維護法律有其嚴正的立場, 不能輕意退讓. 如今美國已經很少暴力示威, 除了佔領華爾街, 那是金融事件所引起, 也與爭取人權無關. 同性戀爭取權益沒有聽說用暴力, 他們的遊行甚至可以看成是在熱鬧慶祝一樣, 奇裝異服在爭奇鬥艷, 以前每年都有, 現在很多同姓婚姻合法, 這遊行也沒了, 少了熱鬧可看. 過去暴力示威主要在爭取人權方面, 這可以看成是政府在壓制人權. 有其正當性. 佔領華爾街是在凸顯金融政策不當, 訴求雖然有其正當性, 但仍然被驅離. 除了政府在人權上的法令更改之外, 警察在強制驅離群眾或逮捕群眾上會有讓步嗎? 執行法律還是一樣, 沒有變化, 違法的示威仍然是違法, 雖然有補償, 仍然是違法. 反服貿事件可以看成是佔領華爾街, 這兩個事件有相似雷同的地方, 美國是怎麼處理? 就很清楚台灣的服貿事件跟野百合是不同的. 他不是政治訴求, 不是爭取自由民主, 而是一個經濟議題. 現在也不是以前戒嚴的時代, 總統縣市長與立法委員全是民選, 現在是完全的民主, 如果有違法的示威, 參照美國的處理方式, 就知道應該如何. 至於現在的一切美化的行為就完全是荒腔走板, 所謂名不正言不順, 讓人不忍卒睹! 因為名不正言不順, 所有後續的一些要求都看起來, 很荒謬的感覺, 舉一點例子:
民主的設計就是針對不同意見時, 如何解決. 如果一方使用暴力或者破壞民主程序, 就讓民主制度無法運作. 延拓法案就是必然的結果. 馬政府做任何退讓只會遭至更多更不合理的要求. 如今的發展就是如此. 不過這就是民進黨所要, 也是他搞鬥爭的目的, 拖垮馬政府的民意支持. 而福貿過不過豈是他所在意的! 至於反福貿的訴求正當與否, 就不是我在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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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