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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3 07:19:32瀏覽2176|回應6|推薦9 | |
最近很多的性騷擾事件被披露,好來塢的一位製片文思顿利用職權,強迫很多女演員跟他性交,這裡面不乏知名的演員。這事情的演變到如今,這位製片的公司把他解僱,他沒工作,又官司纏身。接著其他的性騷擾事件被揭發,台灣也有位法官因性騷擾事件改判而引起風波,似乎男性會有,有了權勢,就自覺小鳥比較大,女生會很難抗拒的錯覺。 不過有,權力是春藥的說法。當男性有權,對女性會有很強的吸引力,太陽花的領袖,曾經沒有女人,犯了摸奶的過錯,太陽花學運後,很多女人願意跟他上床,現在也結婚了,不用再犯法摸奶了。陳水扁當總統後也出軌。還有上天掉下來的禮物,我想還有很多例子,就不必多囖嗦。 男人有權力,自然會吸引女人,這也讓男人在得意之餘,會很難把握住分寸,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而如果食髓知味,就會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逗女性,沉緬於此而不可自拔,直到觸犯法律才驚覺自己作的太超過。 對於大多數的男人來說,這樣的人生,才是不枉為男人,令人艷羨的。除了可以接觸到漂亮的女人,還有機會可以上床,幾個人有這樣的機會?只是最近性騷擾的事件頻傳,讓人覺得,男人似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性欲。 我是覺得要避免性騷擾的控訴,應該約女人出去,而不是直接的用性暗示,或與性有關的語言來挑撥女性。如果女人不願意約會,就不要再一直約,就不會犯錯。約女同事喝咖啡,看電影,吃飯,是正常活動,如果更進一步,是本事,如果,就這樣,也不損失。總之,應該有個度。如果,你已婚,還約同事出去吃飯,就已經是很強的暗示了,如果,她願意,就是有戲。不願意,也不會搞成性騷擾,這個尺度拿捏的好,就不會吃官司,丟掉工作了。 說來說去,是一個如何表達的問題,也就是communication 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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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