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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在辦公室做決策(沒考慮實況)
2009/10/30 01:30:48瀏覽510|回應1|推薦6

引用文章道安會:騎單車 應強制戴安全帽

新聞原文

很多中小學生以腳踏車通學,但騎車技巧卻不太成熟,學者建議應修法規定十八歲以下不應騎腳踏車,且至少應如圖中的學生,都要戴安全帽。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徐如宜攝影

台灣目前約有一百多萬自行車人口,但學者觀察,政府相關法令及安全觀念還在起步階段;交通部道安會希望進一步推動腳踏車強制戴安全帽,甚至比照機車未戴安全帽罰款五百元,不過,交通部路政司無修法計畫。

警大教授陳高村統計,九十四至九十七年間,腳踏車事故死亡人數有增有減,但受傷人數逐年上升,去年比前年多一千五百多人。道安會統計,前年台灣每一百件交通死亡事件中,有五點六件是因為腳踏車,只少於日本的十四點三件及德國的九點六件。

陳高村分析,台灣欠缺自行車路權空間設計,加上與其他車種混流等行駛空間的不友善,以及自行車具有「受害傾向特性」;此外,很多腳踏車騎士把自己當成「沒有方向性的行人」、逆向行駛,也是傷亡主因。

自行車雖蔚為風潮,但相關法令配套仍在起步。台北市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玉說,交通部腳步實在太慢了,還在談「休閒為主、運輸為輔」,自行車通勤是擋不住的趨勢。

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副祕書長王中允表示,「有了自行車,好像就一定要環島」,但很多省道對自行車安全都造成威脅;很多中小學生以腳踏車為通學工具,他們騎車技巧並不成熟,他主張政府應修法規定十八歲以下不應騎腳踏車。

道安會組長劉韻珠表示,部分學校會對學生實施腳踏車「考照」,像桃園竹圍國中,要考過才能騎腳踏車到校,也規定學生要戴安全帽,這都對腳踏車安全很有助益。

她說,道安會希望將騎自行車「應戴安全帽」納入道安規則中,甚至有人主張比照機車罰五百元,雖然路政司目前尚無修法計畫,但仍會加強宣導騎腳踏車戴安全帽,同時遵守交通規則。

就我騎自行車上下班超過10年的觀察

腳踏車發生意外事件造成傷亡
絕大多數
是未遵守交通規則
闖紅燈、逆向行駛、未注意道路(其他車輛)狀況

如果因而造成傷亡
與戴不戴安全帽並無直接關係
機車因車速較快,戴安全帽的確降低死亡數
但腳踏車若發生車禍因自身車速不高
除非輕微被撞導致頭部著地,否則安全帽的保護力(效果)是極低的

我的標題
又是在辦公室做決策(沒考慮實況)

簡單的說
不騎車上下班的人為騎車者決定你該如何做
真是好笑
我舉個實例
我每天經過信義車行地下道
原本腳踏車沒規定不可使用
偉大的規劃者
覺得腳踏車在使用上險象環生
所以禁止使用  要改道
可是信義路五段南側已無其他替代道路(因靠象山)
所以只能使用人行地下道
有身障步道可以使用(沒有階梯)

目前各位看倌
會覺得很正常

我告訴各位
問題就出在這個身障步道
下坡又帶有180度轉彎
在下坡步道端點另外再加上視覺死角的90度垂直轉彎
地磚鋪面
雖然有止滑膠帶
但在那90度轉彎的地面是磨石方磚

經常看到對撞
滑倒
比直接下車行地下道還要危險

如果在那180度下坡迴轉路況騎乘時
發生煞車線斷裂呢?
結果只能去撞牆(牆面是洗石子面,非常粗糙)

所以為了保命避免受傷
每天到那個身障步道
我都用牽車步行下去
上坡則直接騎上去

我只是覺得做這決策的官員學者專家
是否真的到過實地運作過
還是只想當然爾
有權力的人真的要謹言慎行
受你影響的範圍(人)
非常眾多

如果是真的有益
是造福積德
如果是擾民
相對的怨很可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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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fy2266&aid=344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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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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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想不一樣
2009/10/30 08:25
從機車汽車流行以後道路為快速車所設計。這個時代騎腳踏車本來就不安全。原因應是汽機車太多。如果真要變安全那就必須在道路上再劃分出空間給腳踏車--這應該是很難的事。也許即使有專用馬路也不敢說快速車不會臨時使用--在我看依然不安全。這也許是進步所造成的吧!
腦震盪的豬頭(hfy2266) 於 2009-10-30 11:15 回覆:

謝謝來訪

我贊成你第一句話
不只道路    交通法規也是為快速車所設計的

雖然腳踏車騎士並未繳交燃料稅(做為維護道路設施經費來源)
不過法令並未禁止腳踏車上路
自然有使用的權利

我所介意的是
完全沒有到現場勘查是否可行
只憑在辦公室討論
或是平日只乘坐汽車
卻決定腳踏車該戴安全帽上路

美其名是為了騎士安全
但在我們騎士的感受上是
多此一舉
更甚者
認為是否有圖利自行車安全帽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