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
不好意思,您在4/26我的訪客簿上的留言(如下),我不是很清楚您的意思:
第五屆華梵盃高中職部落格大賽,教師得獎者您好:
頒獎典禮即將到來,屆時將會現場發送獎金。由於流程所需,要先麻煩各位提供身分證影本,並填寫小編所寄至您信箱的「第五屆華梵盃教師組得獎人,獎金簽收單據」一信附件「機會中獎簽收單」(填寫標題為紅色的部分即可)
請於 4/4 前回覆該信,頒獎典禮當天小編會帶至會場給大家簽名~
PS 當天不克參加頒獎典禮者,麻煩請先告訴小編,小編再告知後續動作,謝謝。
請問是將您寄至我信箱中的「第五屆華梵盃教師組得獎人,獎金簽收單據」一信附件「機會中獎簽收單」,填寫後,連同身分證影本掛號寄至您的單位嗎?
可否麻煩您再寄出一次呢?
另外,時間5/4是要回覆什麼呢?是在5/4之前寄出嗎?
曉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