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來信。真感人。爲了留言在你的Blog,才設定我的第一個Blog。很沒經驗。我是老一輩的人了。
p173 是雜誌編輯上的錯誤,我人在德國無法看到排版后的樣子。不過我想你猜得出來, p.173 本文描述的就是圖9。不過趕時間的編排大展文章,尤其是我常常還是手稿傳真到編輯部,你可想象她門的壓力了。
至於我說的張冠李戴的問題,可能必須像是你這樣 -實事求是的人-看過現場的展覽才會發現。但一些大作家汲汲營營,速食寫文章,一篇文章中就有多処-非編輯失誤的張冠李戴或是不符事實的描述,根本就是欺負讀者,這是讓我最氣憤的事。更恐怖的是,不曉得多少人拿去作爲論文的參考資料。
所以我並不以發表的雜誌為榮,希望有一天能像你,作個獨立的出版人。我覺得臺灣應設個獎學金,讓你這樣的人有機會去看這種展覽。如此一來,評論人就不敢亂寫了。你自己都會寫得比他們好。真得,大部分的人有看沒到,就像我文中所感:群衆或文化人士是可教育的嗎?大部分的人來卡塞爾只是如我在“都是老虎狗的錯”一文中的結論:看自己影子下的藝術這個字。
至於d12後續 評論文章,是編輯提到的,我並不知情。當然,如果有你這樣的讀者,我可已再寫上多篇,:譬如:d12 展中的印度與馬來西亞的女藝術家。。另外還可寫:Munster (敏斯特)is dead 。不過388期是有別人寫d12 的評論。
謝謝你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