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部落格的大哥大姐好:
我父親今年80歲~因友人介紹認識一位48歲大陸女性~
上個月回家時~父親才透露他已送給那位阿姨80萬購屋~
也準備要結婚~因為父親是榮民~所以阿姨可在父親去世後~
月領1萬多的撫恤金~目前父親每月可領2萬多撫恤金~
那位阿姨是在10年前來台灣嫁給一位外省榮民~因對方健康狀況差而離異~
之前已在大陸有三位孩子(二女一男)皆約20多歲~阿姨在台灣從事看護~
每月會寄錢回去~目前購屋是買阿姨名子~除我父親私下贈與80萬~
阿姨貸款60萬與付款家具裝潢等20萬~我父親預計這個月搬過去住~
房內尚有另一位老榮民與一位大陸阿姨(目前返鄉大陸中)~每人各住1房~
父親名下有一間房子與100多萬~原本計畫房子給弟弟,100萬給我當購屋金~
但因為父親極喜歡阿姨~我們兄弟又無法帶給我父親快樂~所以我先請父親
將房子過戶給弟弟~但告訴弟弟房子不要賣~當作先幫爸爸保管~另外100萬
本想轉存自己名下~但又怕爸爸感覺身無分文不安心~所以由老婆爸爸建議~
想轉存信託~讓父親能每半年領6萬~直到領完後~我想再由我與弟弟每月提供
父親與阿姨的生活費~
但信託保管金很高~彰銀每月扣0.5%(100萬每月扣5000元)~想請教各位大哥大姐是否有更好的方法?能讓100萬不會流失太快? 感謝!!
Email:padai_2000@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