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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20:29:07瀏覽60|回應1|推薦0 | |
三讀修正條文明定,現役軍人只有在戰時才受「陸海空軍刑法」管束; 承平時期,如果觸犯凌虐部屬罪、不當管教、妨害性自主、殺人罪等, 將移至一般司法機關追訴、處罰。 軍事院檢明年初全面裁撤200名軍法人員辦移轉或退伍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5萬白衫軍為洪仲丘走上街頭,高喊「廢除軍檢」。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全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根據國防部最新規劃,在軍法案件全面移交司法機關後,軍方現有的各級軍事法院、軍檢署將於明年初全數裁撤。 據了解,目前關押在軍事監獄、軍事看守所有307人,新法實施後將移至普通監獄,由法務部矯正署接手執行。現在軍方有409件案件正在審理,將以兩階段方式、無縫接軌全數交給普通法院,訂定5個月的緩衝期。 據悉,目前軍事法官和軍事檢察官等約200人,軍審遭限縮後,這些人未來安置去留成為國防部一大考驗。軍方高層官員表示,即使軍審案件全回歸司法機關,但國防部和軍團以上層級部隊仍需有法律事務官,以處理軍中法律事務和擔任司法單位間的對口人員,將在徵詢個人意願後,辦理後續轉換或退伍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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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