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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黃國昌助理疑酸馮光遠:用傲嬌方式傷害最保護他的人 2017-01-09 09:05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媒體人馮光遠昨晚丟出震撼彈,在臉書直播宣布退出時代力量,還說時力已經變質成「國運昌隆黨」,引發各界嘩然。黃國昌助理陳志明昨在臉書發文指一位長輩用傲嬌的方式公開傷害團隊裡最保護他的人,似乎在暗諷馮光遠退黨一事。 馮光遠昨晚在臉書直播影片,述說自己當初加入時代力量的動機,但身為一個文化和媒體人,政治這條路台北大安區好吃年菜可能不適合他,之後會做他最拿手的文化,持續關心政治與參與改革。另外馮提到當初加入時力,初衷在改革和理念而非權力,但現在的時力已經變質成一個「國運昌隆黨」,他不希望自己的努力成為特定人士收割的成果,「我馮光遠幫某些人打聚光燈的工作,也應該到了下班的時候了吧。」 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的助理、時力新北黨部執行長陳志明,昨晚在臉書PO文:「一位節奏感不太一樣的長輩,用一種傲嬌的方式,公開傷害團隊裡最保護他的人。」,被網友猜測是在指馮光遠退黨一事。網友紛紛留言:「暗諷黃國昌?」、「刷存在感罷了」、「就算要離開也不該這樣高調傷人」;但也有人認為應該感謝馮在社運上的努力,尊重他的決定。 陳志明現任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執行長,同時也是台灣國際同志權益促進會發言人,致力於性別議題,曾經參與電影「女朋友男朋友」演出。他從318太陽花運動後開始接觸社會議題,時力進入國會後輾轉有機會接觸,因做過活動企劃,被黃國昌安排處理新北黨部成立事務。當初在吵性別平權法案時,陳志明想開記者會控訴宗教團體違法挪用捐款台北大安區好吃年菜動員,受到黃國昌的支持,之後時力的婚平相關文宣、周邊商品製作等等,都交由陳台北大安區好吃年菜志明處理。tr一例一休亂象 宏達電被爆要員工簽調假同意書 2017-01-09 10:0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一例一休上路後爭議不斷,不僅造成各行各業節奏大亂,還有不少公司疑似為了省加台北大安區好吃年菜<台北大安區好吃年菜/strong>班費,用「偷渡」的方式,要求員工把原本的工作日和休假日大挪移,就是為了省下人力成本。 比方有的行業竟要求員工預先排今年一整年的特休假,還有餐飲業把排班系統第六天鎖死,要分店自己想辦法找人力排班;台鐵甚至被爆把輪班員工例假、休息日從凌晨3時下班開始計算至隔天凌晨3時,而中華郵政也把周六排為「工作日」,把「休息日」調至周一到周五。 此外,不只中華郵政,據自由時報與東森新聞雲報導指出,國內科技大廠宏達電也被爆料,為了省下加班費的支出,公司要求員工簽下假日工作日調移同意書,公司可以為了業務或作業上的需求,改變原本的工作日和休假日,而員工不能就調移主張加倍發給工資或再主張休假。 不過,根據經濟日報報導中指出,宏達電其實是有根據勞基法的規範,徵求員工意願來挪移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但前提當是然要員工同意,因為如果員工不同意還是會尊重員工意願,遵循勞基法規定,「若員工調休日上班,會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予加班費。」 但有同樣在科技公司上班的網友在PTT分析說,休息日加班的補休只需要1:1補給勞工,也就是加8小時,就補休8小時,而加班費則要給1.33*2+1.66*6=12.62,對公司來說當然是給補休划算,而且,這些科技大廠給補休還可以配合訂單狀態,旺季加班,淡季再給補休,也因此,不少科技大廠現在雖然表示會給加班費,但屆時會不會真的給,恐怕還有待檢驗。 針對上述一例一休上路後的亂象,還有網友感嘆表示,這份同意書最可怕的在於,反正你是領別人薪水,「如果不同意就以其他理由趕你走,同意就繼續拗你,台灣所有的企業都是這樣,不意外,真的能相信公司講的話?」、還有人說,「很多有生產線的公司,過去鑽勞基法漏洞的例子實在太多了。」《勞基法》新上路!不懂就觸法的7件事 2017-01-09 08:53 【主講/陳業鑫;整理/楊倩蓉;圖片來源/張慧嵐】 而對工作者而言,新制如何影響個人休假及薪資計算方式,不妨一開始就掌握清楚,才能規劃新的一年。 雖然這次《勞基法》修正條文數不多,但對企業主的衝擊卻很大,稍一應變不足,就得面臨罰鍰或是人力調配不及的窘境。以下就是7大不可不知的新規定。 薪資單須提供明細 很多人資部門在計算薪資時,都以電腦軟體來製作薪資單,但根據此次《勞基法》第23條修正,公司在發放工資時,必須將薪資單內各項明細清楚條列。 以前員工拿到薪資單,不外乎是底薪加上其他加給,頂多再加上加班費,但新法規定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例如加班費的時數是多少?是平日加班、休息日加班、還是例假日加班?不同時段加班,就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公式。從修法確定到上路只有短短幾天,人資單位必須及時修改薪資發放軟體的計算作業,否則會措手不及。 休息日加班費提高到2.7倍,人力及程序成本上升 進一步來看,由於新法規定,勞工若在休息日出勤,加班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加班2小時以上,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並以4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時數不足4小時,以4小時計算。 企業不只人力成本上升,程序成本也會上升,也就是工資明細要多一個欄位說明,對於IT系統將是浩大的工程。實務上,大部份人資資訊系統都是委外處理,如果要趕著上路,一定要請委外廠商全力支援,否則難以如期完成。 特休以個別週年制計算 新法對勞工特休假的折算方式及規定也已改變。過去,大部份企業員工特休假計算,多採與公司行事曆一致的「曆年制」,但依新法規定意旨,應採個別勞工的「週年制」,也就是以勞工到職日起算特休假年資。 例如某人到公司滿2年,假設2017年是他年資滿1年的第2年,傳統算法是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享有7天年假,而且要在這個曆年制休完。 新法修正後,若是2017年3月1日到職,到2017年9月1日滿半年後,就可以放3天年假。因為新法規定資淺員工滿半年就享有年假。而在2018年3月1日到職滿1年後,又可以放7天特休。因此,未來特休假怎麼放,將以每位員工個別情形計算,若在期限內沒休掉,雇主必須折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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