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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懲罰確應先經獨立且公正軍法庭審理
2013/07/15 16:35:08瀏覽239|回應1|推薦41

軍中評議會球員兼裁判 李應元:應建立獨立懲罰法庭

NOWnews  2013714日 下午2:37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由於洪仲丘枉死一案,國防部考慮取消禁閉室制度,李應元14日對此表示,重點不在廢除禁閉室,而是在懲罰前有無經過公平審判的程序。他強調唯有建立懲罰法庭,才能在制度中確保軍中人權。

李應元表示,民進黨執政時(20063月)行政院院會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規定軍人違規失職,必須先經過獨立第三方的軍事法院懲罰法庭審理,不能像過去一樣逕行關「禁閉」或送「管訓」。唯有如此才能避免不當管教,挾怨報復,或是引用錯誤法條,誤將士官送禁閉室。

李應元說,當時國會多數的國民黨不支持民進黨政府的法案,因屆期不連續而失效,2008年馬政府上台後,馬上將獨立第三方懲戒法庭的設計取消,改以在原單位成立球員兼裁判的「評議會」,並在20091月完成立法。而洪仲丘就是被其連上幹部透過「評議會」,進行不當管教與挾怨報復,並且誤用法條送禁閉室,而釀成悲劇。

李應元強調,憲法規定,人民身體自由應予保障,關禁閉或送管訓等拘禁人身自由,必須由法院裁定之,才能確保軍中人權。馬總統經常把人權法治放在嘴邊,一上台就推翻民進黨軍中人權的改革計畫。試問原單位組成的「評議會」能公平的審理案件嗎?

李應元呼籲馬政府,不要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鋸箭療傷。趕緊通過民進黨政府研擬的改革方案,健全國軍的懲罰制度,提升保障軍人人權,強化軍紀。

 

 

此次軍中發生下士被違法移送禁閉室案件,更加突顯軍中懲戒確實應

先經過獨立於原單位之外的軍事法庭公平調查再判定如何懲罰,以免

將來憾事再度發生。

現行由原單位成立球員兼裁判的「評議會」,當然會有原單位人員

挾怨報復之嫌疑。

與其反復討論禁閉室存廢,不如嚴謹於「如何依法」執行違紀案件

與『各層級審核』更應公正且兼顧軍紀和人權。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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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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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03:05

不容易。

希望這次的悲劇能帶來國軍制度改革的動力。


耕夫(guofumark) 於 2013-07-16 07:43 回覆:

早安

但願軍中制度與人事更上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