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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可黑箱縱囚?
2013/06/06 16:31:09瀏覽87|回應0|推薦13

有一個立委在政論節目為那些使用假發票報帳的教授說項,

他說:有些教授生活都不會自理,只好委託助理代為處理。

助理用了假發票報帳,不應罰教授----"云云。

請問,這是哪門子的詭辯

既然『連生活都不會自理』還當啥教授?

其次,既然由助理代辦,當然出事時,主子要扛。

另外,還有人說『涉案教授太多』及『涉案者還有比*※○更大咖的』

原來,法律在這些豬仔議員眼裡是:

太多人涉案,所以要『摸黑』『偷偷摸摸』地『朝野協商』讓法律低頭!

原來,法律在這群豬仔委員心裡是:

大咖用公帑吃花酒是『容許的』,並且即使身在囹圄也要『溯及既往』!

原來,法律在這堆豬仔人類看法是:

小咖或小老百姓們,你們活該必須在法律之前低頭;

遇到『大咖』或『特殊身分』者踩上法網時,豬仔們勇於為其解套!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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