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3/06/06 16:31:09瀏覽87|回應0|推薦13 | |
有一個立委在政論節目為那些使用假發票報帳的教授說項, 他說:”有些教授生活都不會自理,只好委託助理代為處理。 助理用了假發票報帳,不應罰教授----"云云。 請問,這是哪門子的詭辯? 既然『連生活都不會自理』還當啥教授? 其次,既然由助理代辦,當然出事時,主子要扛。 另外,還有人說『涉案教授太多』及『涉案者還有比*※○更大咖的』 原來,法律在這些豬仔議員眼裡是: 太多人涉案,所以要『摸黑』『偷偷摸摸』地『朝野協商』讓法律低頭! 原來,法律在這群豬仔委員心裡是: 大咖用公帑吃花酒是『容許的』,並且即使身在囹圄也要『溯及既往』! 原來,法律在這堆豬仔人類看法是: 小咖或小老百姓們,你們活該必須在法律之前低頭; 但 遇到『大咖』或『特殊身分』者踩上法網時,豬仔們勇於為其解套!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