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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3 10:28:42瀏覽221|回應0|推薦59 | |
菲國公務船執法者屠戮我漁民一案,全民激憤,政府已祭出11項對菲
制裁。
本案發展至今,謹以一介野人作獻曝之言:
檢討:
其一、既以72小時為通牒,就不宜延宕時限。
其二、菲國『特使』來台,不宜如此對待,導致我方調查團至菲困境。 其三、外交部角色吃重,舉凡駐美代表對美說帖,外交部對國際說明等 均須強力補強。對菲方移花接木之假新聞,應舉證駁斥。 其四、對於假造之『便當文』,警方偵辦太慢,以致謊言延燒。 其五、對於美方過於依賴與全盤告知軍演底線,以致菲方『不怕』。 下一步: 其一、政府強力宣告:不以菲國人民為敵,保護在台菲國人民。 其二、國安系統應調整南海戰略思維,強化東沙與太平島各項防備, 以東沙及太平島作為護漁基地。 其三、不急於與菲國談判漁權;只要我方堅定以海巡維護我200海浬 經濟海域,我方海巡對於菲國漁船與公務船強力驅離或登船檢查, 一段時日之後,再迫使菲方來求,海上實力才是國際準則。 其四、菲國請求談漁權時,我方必須提出以下條件令菲國無所遁逃: (1) 交出案發時錄影證據。 (2) 懲凶。
(3) 道歉。
(4) 賠償。
(5) 菲國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海上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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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