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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25 21:41:18瀏覽490|回應0|推薦0 | |
2010.08.25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這項判決如果不符合社會期待,高雄地院會虛心檢討,不過李淑惠庭長也強調,法官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女童「同意」,她表示法官如此判決是出於法條適用的問題,她認為在司法實務上法官並沒有錯。李淑惠認為這起事件是法律爭議,是立法不妥,因此應該由立法機關修法處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6366x132010082501425,00.html 這位李淑惠,既說「在司法實務上法官並沒有錯」; 又說「如果不符合社會期待,高雄地院會虛心檢討」!? 好笑。請問,既然都自認沒有錯的事,是打算要在哪方面檢討什麼?
從上到下,只會講究法條的適用性,力求在法律上沒錯? 那擺台電腦就搞定了嘛。你們這些法官背誦法條的能耐有強過電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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