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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善意發表言論???
2009/03/13 06:04:17瀏覽332|回應0|推薦2
新聞報道,立委余天在去年三月二日在高雄參加造勢時,公開演說點名「黑馬A,全家都有美國護照」而挨告,今天下午板橋地院一審宣判余天無罪,法院認為,余天所評論的事項屬可受公評之事,且余天縱使疏於查證,但是基於善意發表言論,因此判決余天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聽到上述消息,我是哭笑不得。

台灣人幸福了,以後在台灣可以隨意罵人造謠了,因為那是善意。

這个腦殘的法官,對不起,腦殘是善意的言論。

天哪,太陽沒有從西邊升起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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