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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6 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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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你是看過沒有,(看不出來?)
如果先看標題就先入為主,不想去看的話。
我也無話可說了,叨擾了,以後不來了。
上次文章中你的懷疑回答的還可以嗎? (算了也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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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v(gogo171) 於 2010/07/06 19:1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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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我當一定會說謊的被告麼?高作更換標題且內文前後經增補,這樣能證明拜讀過了吧!如此到底是誰先入為主又該誰無話可說了呢?再怎樣我尚能讀完一篇文章,不可能連看都沒看就說「挖看某」,至於細節祇能說無可置評並沒有其他特殊見解發表。關於之前的回答我未曾看過判決文且當事人都無異議了一個外人敲什麼邊鼓呢?「被告是一定會這樣狡辯的」或「當然也有特例」要說的究竟是哪句?我已說看不出中間的爭點,而誰又有替被告發言背書的義務呢?若我有失言處請清楚指正免得我不知到底幾時踩的地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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