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對於大法官議決應不受理案件,並無聲明不服之規定,併請查照。」
然後呢?不是也沒說大法官可就此脫身解套,所以就認真給我審、別吃案,第八次已上週已寄送。
這裡是臺灣
而人民繳的是裁判費、不是飼料錢
大法官們諸公的屁真的超臭
要有自知之明、自己回家聞
大家沒對不起您們得陪著聞
多次機會容足下解釋
竟敢擺爛、不知好歹
印證回避就是默認而已
用罵的比較快
是給逼的
人世間不是講道理的地方
法院更不是
狗不認為狗咬人是錯但我繳裁判費是請法官不是請狗來審
狗官還錢
尸位素餐、為什麼還要供養大法官?
台灣一天到晚都誇說自己民主,
我看比起對岸根本也好不到哪裡去!
許宗力 蔡烱燉 黃虹霞 吳陳鐶 蔡明誠 林俊益 許志雄 張瓊文 黃瑞明 詹森林 黃昭元 謝銘洋 呂太郎 楊惠欽 蔡宗珍
為什麼法院敢詐騙,因為有你們!
根本沒開評議憑什麼收裁判費?
法院給我還錢啦!不知廉恥!
提過民、刑訴繼續騙裁判費
司法院、監察院、總統府信箱也全是擺設而已,官官相護、寫了沒屁用
大法官釋憲十年六次不受理
沒有最擺爛的、只有更擺爛的
臺灣人禍的司法天坑無底洞
改革個屁
人渣還我錢
而且我仍要告臺視
那是我的權利
康德說
有條理的廢話在規避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
往往只是一種默許
敢做不敢當
大法官給個交代
白紙黑字說清楚講明白
不要像政客或罪犯無恥硬拗
權利不是別人施捨的而是靠自己爭取
就算是騙錢的權利
法官也要爭取纔有
或是要庶民施捨
然評議簿上什麼意見也無也敢說有開
騙子不是乞丐
乞丐不是騙子
自己的薪水自己騙
法官高薪是這樣賺
道貌岸然、高高在上說不服就上訴抗告
如果評議簿上只寫如上、同上、如判決書
誰還會傻傻繳錢上訴抗告
這不是騙錢嗎?
大法官可以講人話嗎?
只會官官相護、自己人服務自己人。
法官本該享有社會清譽、地位崇隆,卻在面對無恥詐騙嚴厲指控時態度消極且避重就輕、核有違失,一再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如尚有一絲風骨就說清楚、講明白評議簿可以只寫如上、同上簡單打發庶民嗎?
哪門子快速、有效的澄清說明
證明根本又在用嘴放屁而已!
司法院、監察院
官官相護
擺爛踢皮球
Errrr....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表示法院要貼近人民、要讓人民信賴並持續提升裁判品質而面對無的放矢的不當批評尚且要以更加白話的方式快速地、有效地做出澄清說明,免社會的誤解傷害司法──跟法院組織法一樣全都是扯給鬼聽的大屁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