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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M(數位版權管理)軟體 也加密盜版書】 蘋果「盜書」 22作家索賠5000萬
2012/03/18 23:51:55瀏覽337|回應0|推薦0

【DRM(數位版權管理)軟體 也加密盜版書】 蘋果「盜書」 22作家索賠5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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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盜書」 22作家索賠5000萬【世界日報╱香港18日電】 2012.03.18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3/6969247.shtml
隨著iPad的風行,現已步入更便捷的「電子閱讀」時代。但因不少作品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在蘋果應用程式店(App Store)出售,甚至免費下載,為此,馮驥才、麥家、陳忠實、韓寒等22名作家集體向蘋果公司索賠5000萬元。但蘋果公司只簡單回應稱,「當接到投訴時,會給予及時和恰當的回應。」
 香港文匯報報導,業內人士估算,約800萬部的iPhone和近400萬台iPad售到中國,按每部機器在App Store中下載一次書籍計算,即產生1200萬次的下載量,由於其中大部分的下載都是免費,作家們的損失驚人。
 因《盜墓筆記》系列作品聞名的作家「南派三叔」稱,他估計其全部系列作品在App Store中的下載量超過幾百萬次,個人損失超過2000萬元。
報導指出,作家們認為,蘋果應用商店這種行為對創作是一種嚴重打擊。為維護自身權利,「中國作家維權聯盟」日前派出代表和律師前往蘋果中國總部交涉。
蘋果中國公司媒體公關負責人黃女士回應:「作為一個擁有知識產權的公司,理解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當接到投訴時,會給予及時和恰當的回應。」作家維權聯盟代理律師王國稱,法院已受理此案並立案,正等待開庭。
 據報導,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表示,支持作家的正當維權行為。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統計數據顯示,中國數字出版業2010年總產值突破1000億元,連續5年增長幅度接近或超過50%。然而,作家們的維權路之艱,除卻韓寒等中國知名作家為此訴諸法律之外,更多的作家只能被迫接受現實「望網興歎」。
【2012/03/18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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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APP涉盜版 中國作家集體維權 2012/03/18 【新華社】
http://mag.udn.com/mag/world/storypage.jsp?f_ART_ID=378416

新一代iPad產品火爆銷售之時,蘋果公司卻涉嫌盜版侵權。近百部文學作品,在沒有得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擺在蘋果應用商店出售,甚至被免費下載。日前,22位中國作家向蘋果公司集體維權。中國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17日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蘋果應用商店確實存在盜版侵權嫌疑,但尚需相關部門確認後才能做出最終判斷。
記者調查發現,通過上傳下載盜版產品,蘋果應用商店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盜版利益鏈。靠《盜墓筆記》成名的作家南派三叔是位忠實的「果粉」,擁有蘋果全系列的產品,但他卻被蘋果應用商店傷了心。南派三叔說,從兩年前至今,蘋果應用商店裡關於他的盜版作品一直有增無減。
任海濤是中華書局法務部負責人,同時也是全國古籍出版反侵權盜版聯盟秘書長。他告訴記者,蘋果應用商店盜版的不僅僅是暢銷書,古籍出版業未能倖免一套正版《二十四史》的售價近3000元,但在網上的盜版產品則完全免費。數字出版商也是蘋果應用商店裡盜版的受害者。磨鐵數盟是一家民營數字出版商,先後在蘋果應用商店推出《明朝那些事兒》、《盜墓筆記》等多部暢銷電子圖書。磨鐵數盟總經理畢建偉說,僅就《明朝那些事兒》一書的盜版問題向蘋果的投訴至少有四、五次。
目前,一些作家和出版機構發起成立了作家維權聯盟,召集22位作家,共有95部作品涉嫌被蘋果應用商店侵權。其中包括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何馬的《藏地密碼》、韓寒的《青春》、《他的國》等暢銷書,索賠金額超過千萬元。
中國作家集體維權後,蘋果公司媒體公關負責人黃昱娜15日給媒體發了一封電子郵件稱,作為一個擁有知識產權的公司,蘋果理解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當蘋果接到投訴時,都會給予及時和恰當的回應。然而,版權所有者們卻對蘋果的回應並不滿意。
此外,畢建偉表示:「即使在出版機構提交正版版權文件後,蘋果依然無法杜絕新的盜版出現。」從事蘋果應用商店圖書出版程序開發已兩年的林先生說,靠上傳盜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裡公開的秘密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據下載量的收入進行三七分成,蘋果拿三成,開發者得七成。「在蘋果應用商店個人開發者裡,有一套上傳的機制和流程,但是對於版權,則相對比較寬鬆。通常在審核階段,基本上是默認版權正當。在中國區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傳的盜版,也能通過審核。」林先生說。在應用程序上傳的過程中,蘋果應用商店的系統並沒有出現要求提供版權證明材料的提示。
林先生告訴記者,儘管盜版開發者的應用最後被下架,但那只是應用下架而已,開發者還可以繼續用原來的賬號上傳盜版,蘋果不會對開發者進行追訴。在林先生看來,蘋果只是把中國作為硬件銷售的一個市場,對版權的維護遠遠滯後於國外。蘋果公司通過應用商店「大把撈金」之時,版權所有者卻在蒙受巨大損失。盜版免費圖書也極大地影響了實體書銷售市場。
畢建偉認為,蘋果應用商店這种經營模式,目的在於吸引更多的用戶,通過收入分成跟盜版者共同獲利,實際上卻成了盜版的幫兇。作家維權聯盟發起人貝志誠認為,針對網絡盜版行為,版權所有者應該增強維權意識,無論面對哪種盜版者,都應勇敢說不,決不能縱容姑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說,所有「點擊下載」的盜版行為存在於服務商身上,蘋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設施的服務,就如同一個傳統賣場或超市僅提供場地,忽略了場地上究竟賣的什麼貨品一樣。當然蘋果作為一個具有版權意識的公司,不應該忽略自己的監管義務,有必要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
 【2012-03-18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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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Google是盜版領袖? 網路販售仿冒品處 Google讓您知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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