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古富永12年前被宣告死亡 ....還能詐財千萬元?
2010/08/26 15:33:08瀏覽707|回應0|推薦0
12年前宣告死亡 「活死人」詐財千萬元

屏東籍男子古富永十二年前被法院宣告死亡,四年多前因詐欺案被判刑,今年又在桃園縣開本票詐財,被害人找他討債時才發現他已「死亡」十多年,對於「被死人騙」覺得不可思議。

檢方昨天表示,法律上的死亡不影響刑事追究,只要確認是古富永本人詐財,就可以拘提或通緝。

「真是見鬼了,實在有夠離譜!」住在嘉義縣的被害人林榮杉氣憤地說,認識古富永十多年,「明明就活著」,而且六年前法院已查出人沒死,當時承審法院就應該恢復古的「活人」身分,而不是讓他一再以「死人」身分詐財。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刑事案件只查前科紀錄,當「活生生的本人拿身分證出庭」,很難料到這人法律上已被宣告死亡;古富永就是拿著舊身分證出庭,獲判緩刑沒有發監,如果未出庭、遭通緝或發監執行,就會發現他已「死亡」。

古富永(五十七歲)在法院留下的地址是桃園縣蘆竹鄉,警方昨天查訪,確認是「幽靈」設籍,連屋主都不認識古富永。

桃園地檢署調查,古富永八十七年間被屏東地院判決宣告死亡,四年多後他在桃園縣以供養玉蟬和骨董劍拍賣,向呂嘉彬詐財八十多萬元,被控告詐欺。他持未換發的舊身分證按時出庭,被判刑十月、緩刑二年。

古富永當年也向林榮杉以相同手法詐財,先後騙了一千多萬元。今年五月間,林榮杉發現古的骨董都是假貨,要他簽下一千萬元的本票卻未兌現。

林榮杉七月間持本票向桃園地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一查,發現古富永在八十七年就宣告死亡,而且未撤銷死亡宣告,仍處於「死亡狀態」,便以「無行為能力」為由裁定駁回,林榮杉抗告再敗。

林榮杉認為被「死人」騙太離譜,除了聲請撤銷古的死亡宣告外,也告古詐欺。檢察官這次再傳,古富永已不敢出庭。

【2010/08/26 聯合報】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iveman&aid=435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