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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顆西瓜... 被老婆拳打腳踢還罰站六小時
2010/08/06 14:56:06瀏覽493|回應0|推薦0
買顆西瓜 被老婆罰站6小時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2010.08.06 03:21 am
 
台中市一名失業男子只因買了一顆西瓜,遭妻子嫌「亂花錢」,對他拳打腳踢還罰站六小時,甚至逼離婚,讓他飽受精神折磨。

四十三歲的林姓男子原是電子工廠班長,

妻子則在某金融機構擔任中階主管,兩人結婚十多年、育有兩女;

原本一家人和樂融融,但自去年底丈夫的因公司遷廠至大陸而失業,

從此家中地位一落千丈。

今年五月他帶妻小到嘉義布袋旅遊,他隨手在路邊買了一顆西瓜,豈料妻子看不順眼,嘲諷「沒賺錢還敢買東西!」返家後又對他拳打腳踢,造成他頸、腳部挫傷,還鎖住大門要他在家門口罰站。

他連續站了六個多小時,晚間十點只好求助派出所,經員警代為溝通獲准才進門。

警員問他,為何不先找親友家借住?他說,「如果太太知道我不乖乖罰站,回去更慘!」

他說,他因失業,妻子常辱罵他「沒用」、「在家吃飯的米蟲!」妻子動輒丟擲碗盤要他「死一死」,他怕親友知道後傷及自己男性尊嚴,不敢聲請保護令。

他表示,失業後他曾做過清潔工,但月薪只有兩萬元,比不上妻子的五萬多元,妻子逼他重找工作,「可是我已經這把年紀,哪有公司要用我?」

只要妻子在家他就不敢回家,只好外出假裝應徵,還有自殺念頭。

台中市警察局婦幼隊統計,近年男性受暴比例增加,研判跟景氣低迷有關;不少受暴的「老爸」擔心社會異樣眼光羞於啟齒,婦幼隊呼籲受暴男人應勇於向外求助,可利用男性關懷專線○八○○○一三九九九。

【2010/08/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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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先生都願意放下尊嚴去當清潔工...

太太還是如此對待?

難道是只能同享福不能共患難?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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