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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假球案... 板檢起訴陳致遠、蔡豐安、張誌家、吳健保等24人
2010/02/10 17:40:48瀏覽1568|回應0|推薦0
職棒假球案 板檢起訴吳健保等24人
  • 2010-02-10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林麗玉】
影音》陳致遠.蔡豐安.張誌家 遭起訴求刑兩年 

影音》陳致遠.蔡豐安.張誌家 遭起訴求刑兩年

    板橋地檢署偵辦職棒假球案,經過了三個多月的偵辦,板檢今天(10號)下午偵結,一共起訴了24人,包括:球員、雨刷集團成員、以及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等人,

其中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為主持指揮犯罪被具體求刑五年,詐欺部分也被具體求刑五年,兩項罪嫌合併求刑九年 。

    至於雨刷集團主嫌蔡政宜,因為審理中,前後供詞一致,建請法官從輕量型,

而大家關心球員部分,兄弟象球員陳致遠、前La new熊球員張誌家遭起訴求刑兩年

板檢發言人鄭鑫宏表示,儘管兩人從頭到尾,矢口否認涉及假球案,不過因為有相關人員指控兩人涉及打假球,加上有相關事證,這次列入起訴名單,起訴求刑兩年。

另外兄弟象曹錦輝、興農牛明星球員則是獲不起訴,板檢表示,雖然兩人涉及疑似收受不當利益,不過因為沒有具體證據,這次獲不起訴,至於球員的個人的操守,應由球隊或社會大眾發揮自我約束力量。

板檢表示,這次職棒假球案的起訴名單,一共起訴24人,一共有三個球團球員涉入,包括兄弟象、La new熊及中信鯨,包括起訴的24人,加上緩起訴、職權不起訴的人數一共多達43人。

而檢察官調查,職棒打假球從民國95年到98年,有不同的球隊涉及打假球,不同的簽賭集團涉入的狀況相當複雜,而之所以會選在農曆年前偵結,是否有來自球團的壓力,板檢表示,絕無外界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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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球案涉案球員處分狀況

  • 2010-02-11
  • 中國時報
  • 【陳俊雄、林金池╱北縣報導】

     板橋地檢署十日偵結職棒假球案,涉案職棒球員部分處分狀況如下:

     職權不起訴:兄弟象黃榮義、汪竣泰、曾嘉敏、田顯明、陳懷山、買嘉瑞、楊宗範、劉耿欣;中信鯨黃政琦、黃宏任、林永坤。

     緩起訴(需服四十至二百小時義務勞務,期限一至三年不等):兄弟象吳保賢、王勁力、李濠任、廖于誠、朱鴻森、莊瑋全、郭一峰、黃正偉、劉俊男、莊芳誠(司機);杜章偉、陳永哲、柳裕展、陳嘉宏、李義偉、高俊強;La New熊黃俊中、蔡英峰、蔡宗佑、蔣智聰、許文雄、許志昌、許志華、黃小偉、林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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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陳致遠 曹謝不續約

  • 2010-02-11
  • 中國時報
  • 【張國欽、廖德修╱台北報導】

     兄弟象「黃金戰士」陳致遠昨天遭板檢求刑二年,象隊球團董事長洪瑞河在偵結起訴結果出爐後,立即決定將陳致遠開除。對於獲不起訴的興農牛球星「阿醜」,牛隊也以不起訴處分書已將阿醜與組頭交往的情形描述得很清楚,對球團形象造成傷害,原則上將不再續約。

     曹錦輝雖因與犯罪沒有相關連結獲不起訴處分,但洪瑞河依然堅持不與他續約,讓他與陳致遠正式宣告退出國內棒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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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誌家收280萬 不出賽也拿

La New熊球星張誌家昨天被求處重刑。檢察官認定他接受雨刷集團性招待、並先後收受兩百八十萬,連不出賽也拿錢。張雖否認涉案,但測謊結果顯示他「說謊」。

起訴書中指出,張誌家至今仍否認打假球,毫無悔意;而張為人氣球星,竟貪圖私利、背叛球迷,因此求處重刑。

檢察官查出,張誌家九十七年間與數名球員接受「雨刷」蔡政宜招待,蔡政宜支付鐘點費請數名酒店小姐出場至KTV包廂陪酒。蔡告訴張誌家等人,若「興致高昂」,可帶小姐出場。張誌家和球員蔡宗佑當晚即帶小姐到高雄澄清湖棒球場旁的汽車旅館性交易並過夜。

九十七年三月至五月間,黃俊中帶張誌家與蔡政宜見面,蔡政宜告知張,先發投手配合打放水球成功的話,可拿一百萬元;張誌家因急需用錢,當場要求先拿一百萬,蔡即裝一百萬元現金在手提紙袋內給付。

五、六月間又以急需用錢為由,向蔡共索取了一百三十萬元「打假球前金」。

同年七月十三日,La New熊對統一獅在高雄澄清湖球場比賽,熊隊以三比九輸給獅隊;張誌家依約未出賽,賽前約定可獲十五萬元分紅,張又以家裡有急用為由,希望多分一些錢,最後獲得五十萬元。

【2010/02/11 聯合報】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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