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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8 20:50:20瀏覽155|回應0|推薦0 | |
兩個人能在一起,真的是很大的緣份、很多的緣份。 相遇的緣份,在茫茫人海中能和大擦肩而過亦或並肩而行,是緣份。 相識的緣份,遇見了還不見得會和對方認識,也許偶然的四目相交就是彼次最大的接觸,是無緣。 相知的緣份,認識了不一定能談得來,也許你和他的觀念是背道而馳、大不相同,彼此都無法認同對方的想法,認識他你不過是多個死對頭罷了,孽緣阿。 相愛的緣份,兩個人相談融洽,但當他對你產生微妙的感覺時,你也要剛好有同樣的感覺,這樣兩個人才會在一起,而不是他的自作多情碰上你的冷酷無情。 總歸一句,你能和你的他在一起,就要好好珍惜這得來不易的緣份,所謂〝知福、惜福〞,但是也要確定你和他之間是福還是禍喔! 能愛一個人是幸福,被一個人愛是幸福,能在幸福中享受幸福,是最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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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