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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 16:50:42瀏覽619|回應0|推薦0 | |
日期: 時間:每週六 13:30〜15:10 地點:文英館 排練室(台中市北區雙十路1段10之5號) TEL:04-23727311#230 師資:呂瓊 (台中市國光劇團編劇、導演) 名額:22人 研習內容:台灣歌仔戲史、基本身段唱腔步法、依學員特色設計劇本角色、分組演練。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1年4日晚上十二時止,一律以網路報名(http://www2apply.tccgc.gov.tw/artapply/index.asp)。不諳電腦作業者,本館開放時間,服務台可予以協助。 錄取方式: 一律以網路報名。名額以電腦隨機抽籤決定(抽籤結果 費用:2,500元 繳費方式:報名錄取後三日內,列印繳費單至便利商店繳款或以ATM轉帳方式繳款(跨行轉帳費用17元由學員自行負擔),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由備取學員依序遞補。 注意事項: 1.抽籤結果於本局網站公告,請於98年1年6日上網查詢您的報名狀況,已錄取者請列單繳費,務必於98年1年9日前完成繳費,逾期視同放棄。 2.繳費截止日前繳費完畢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3.上課時請攜帶繳費單。 4.費用一經繳付後,已開課即不得辦理退費、轉班或延至下期上課(請慎選課程)。 5.報名錄取後尚未繳費欲退班者,請於繳費期限內自行上網刪除報名課程,如未繳費合計二班以上本局將停止報名權利一期。 備註: 1.有興趣無經驗可,年齡不拘,自備材料或代購。 2.97年已使用網路報名藝文研習者,本局已建置資料庫,98年春季報名時僅需登錄身分證字號即可報名。非前述人員者,可先加入研習之友填寫相關資料(由文化局首頁點選98年春季藝文研習即可登錄),以縮短報名登錄資料之時間。 3.優惠對象: 設籍本市持低收入戶證明者,可憑相關證明文件,免研習費用。 設籍本市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可憑相關證明文件,研習費用五折優待。 上述優惠對象限一人參加一個班級,請於開課起三日內填具申請書,檢附所屬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辦理費用減免事宜。文化中心、文英館研習活動請洽文化中心服務台;兒童館研習活動請洽兒童館服務台。 轉引自 http://www2apply.tccgc.gov.tw/artapply/art.asp?KindID1=1&KindID2=12&KindID3=25&ID=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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