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已經發出 "緊急救援鍾鼎邦通知" (下文),
舉手之勞,勝造七級浮圖,懇請善心人士協助營救,感謝。
緊急救援
台灣法輪功成員遭拘留
鍾鼎邦是台灣的法輪功成員,6月18日當天,他被拘留在中
國的贛州機場,目前行蹤不明並有遭到酷刑與其他虐待之虞。
鍾鼎邦在6月15日前往中國江西省南康市拜訪親戚,原定應
於6月18日返台。他的親戚帶他到江西省贛州機場並看著他進入
只有乘客才能進入的區域。然而,他卻沒返回與妻子及兒女所
居住的台灣,他的親戚後來發現公安人員在機場時就已經拘留
鍾鼎邦。
根據鍾鼎邦在江西省親戚的說法,公安人員一開始告訴他們,
他們傳喚鍾鼎邦是為了請他協助調查法輪功的活動。然而根據
中國官方新聞機構新華社的報導,國家安全機構拘留他是因為
懷疑他從事損害國家與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
這些遭指控的犯罪活動,據信包含企圖透過電視網絡傳播
法輪功相關資料。
根據同一篇報導,當局決定在6月18日晚間對鍾鼎邦強制採取
「監視居住」措施,他的家人尚未收到任何關於他拘留的紙本
通知。
自從他被拘禁以來,鍾鼎邦在南康的親戚只曾在6月19日獲
准見他一面,當時他被當局留置在一間受到持續看守的旅館,
自從6月19日後,就沒有人再見到他或跟他說到話。
當他的親戚試圖跟他見第二次面時,他們被告知鍾鼎邦已經
移到另一個旅館,但當局拒絕透露他的確切下落。
中國當局經常限制家人或律師接見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的
嫌疑犯。
請立即以英文、中文或您的母語寫信:
要求當局澄清對鍾鼎邦的指控,除非他違反國際所認定的
罪行,否則應該釋放他。
敦促當局確保鍾鼎邦在拘留所中不會遭到酷刑或其他形式
的虐待。
敦促當局確保他能立即獲得律師協助、與其家人接觸並
取得任何他可能需要的醫療照顧。
請在2012年8月29日前將您的訴求寄送至:
江西省赣州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危躍俊
赣州市國家安全局
江西省贛州市 341000
章貢區八一四大道5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
稱謂: 副局長閣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
吳新雄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南昌市330046
北京西路6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
Email:zfwz@jxinet.gov.cn,
xxbs@jiangxi.gov.cn
稱謂:省長閣下
同時副本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國務院辦公廳
北京市100017
西城區府右街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
傳真:+86 10 6596 1109 (外交部代轉)
稱謂:總理閣下
緊急救援
台灣法輪功成員遭拘留
補充資料
法輪功是一項靈性運動,1990年代在中國吸引眾多支持者。
1999年7月,法輪功於天安門廣場進行一場和平集會後,中國
政府開始取締這個團體並針對法輪功發起一連串恫嚇和迫害。
法輪功修煉者被關入精神病院進行勞改再教育(一種未經起訴、
審判與司法審查的行政拘留)、遭到長期監禁、並被安置於專門
的拘留所,這些拘留所的任務在於「轉化」法輪功成員,通常
透過酷刑與其他虐待使他們被迫放棄信仰。儘管中國在1988年
已批准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
及處罰公約》,酷刑與其他虐待在各式各樣的拘留中都很普遍。
根據法輪功的記錄,法輪功修煉者在拘留所中已有許多人
因為酷刑與其他虐待而導致死亡。
2002年,含劉成軍在內約20人因為打斷電視轉播並傳輸法輪功
相關資訊而被拘留,他於2003年12月在拘留所中死亡,據稱他
的死因源於遭受酷刑與其他虐待導致傷病無法痊癒。
「監視居住」是在中國刑事訴訟法當中,允許警察在刑事調查
進行中可將犯罪嫌疑人限制關押在特定住所長達六個月。
刑事訴訟法的修訂於在2012年1月份通過並於3月份生效,當中
規定允許當局針對某些特定型態犯罪關押犯罪嫌疑人,當中
包含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施以「監視拘禁」,監視拘禁
是指定於一個特定地點居住,而這既不是他們自己的住所,
也非官方的拘留所。
UA: 201/12 Index: ASA 17/022/2012
發佈日期: 12 July 2012
英文網址:
http://amnesty.org/en/library/asset/ASA17/022/2012/en/a6834a58-128d-4145-8eaa-20416c988880/asa170222012en.html
Amnesty International
http://www.amnesty.tw/
懇請馬總統緊急協助營救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
親愛的馬總統,您好:
鍾鼎邦是新竹一家科技公司經理、台灣法輪功學員。
據了解,鍾先生於6月15日赴中國大陸江西省南康市老家
探親,原訂於6月18日搭中國南方航空CZ3256班機11:50
由贛州起飛,於當晚經香港回台灣。但大陸親人在贛州
機場送機後,便與家人失聯,手機也無法接通。18日晚上
沒有依預訂行程返回台灣。
6月19日上午7點半,鍾鼎邦親屬向海基會報案,大陸
親人並於當晚得知中共國安要求鍾先生協助調查法輪功。
23日,法務部經與贛州公安交涉得知鍾先生已交由國安單位,
目前關押在江西贛州市章貢區的國家安全局。從19日之後
到目前為止,兩岸家人完全無法探視鍾先生或與其通上電話,
加之近日中共竟以官媒新華網發文報導鍾先生涉嫌電視插播,
控其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之重罪。在沒有律師保護法律
權利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鍾先生安危不明,處境實在堪虞。
本人得知,營救鍾先生的活動,已近萬人支持。女兒
鍾愛並與家人於6月27日向總統府遞交的陳情書,其中提到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長達13年,我相信總統並不陌生,
中國大陸官方因為害怕法輪功學員人數過多,於是開始鎮壓
迫害運動,自1999年至今;法輪功是我父親的信仰,而我
也可以向馬總統說明,法輪功是勸人向善的信仰,並非中共
所渲染的邪教,雖然我並沒有信仰法輪功,但我知道它是
一個好的信仰,為我們家帶來祥和。
對岸罔顧身為人基本的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非法抓走中華民國的國民,這件事非同小可,是關乎基本
人權的問題,對我而言,他們壞人般地抓走我父親,對整個
中華民國而言,這是嚴重對國家主權的侵犯,希望馬總統
嚴正地正視這個問題。」 鍾愛除了希望總統趕快營救鍾先生
外,並在陳情書中請求「在爸爸被釋放出來之前,請總統
協助以下:
(一) 讓鍾鼎邦在不受威脅情況下能每天與台灣及大陸家人
通上電話,報平安。
(二) 台灣政府請委任當地律師保障鍾鼎邦所有基本人權及
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三) 讓大陸親人在不受威脅的情況下能正常探視鍾鼎邦。」
我國夙以人權立國,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廣傳
世界五大洲,台灣保守估計至少有數十萬民眾習練。在
中華民國憲法下,台灣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獲得法律保障,
然而其赴中國大陸經商、旅遊、探親的人身安全,政府為
保護本國國民,亦不得置之不理。何況,中共對被抓捕的
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及活摘器官等殘酷手段時有所聞,因此
我政府更應積極營救鍾先生。
救人如救火。本人除支持鍾家陳情書之訴求外,並促請
總統立即利用一切快速、有效途徑,確保對岸任何機構不得
侵犯鍾先生之基本人權,不得任意羅織罪名,儘速釋放
鍾先生返台,免傷兩岸關係及台灣民眾情誼。
懇請馬總統緊急協助營救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
本人促請 馬總統立即利用一切快速有效途徑,要求對岸不得
任意羅織罪名,立即無條件釋放台灣公民鍾鼎邦先生,免傷
兩岸關係及台灣民眾情誼。
姓名 (正楷)
職業(簡述)
聯絡方式 (EMAIL或電話)
簽名
請寄 總統府:
100台灣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馬英九總統先生收 (註明陳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