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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10:26:23瀏覽1188|回應0|推薦2 | |
兩岸兩會的「江陳會談」即將在下週展開。 目前已知「江陳會談」主要的議題是海運直航、空運截彎取直、通郵及食品安全衛生等四項,這些議題都牽涉到我國的法令修訂,而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但行政院至今仍認定兩會所談議題無涉任何法律之修訂,故僅需送立法院「備查」即可。若是未來任何有關兩岸談判所簽署的協議,皆以此模式來逃避立法院的監督,那麼立法院豈不成了行政院的立法局? 對於兩岸協商,我們所關心的是政府能不能堅持國格,以對等、尊嚴的態度,與中國代表談判,爭取人民最大的利益。但若馬政府以秘密協議的方式與中國交換條件,出賣了台灣的利益,而立法院又無法對兩會所簽署的任何協議做出任何的監督與反制的話,權益受損的將是全體的國民。因此我們強力呼籲馬政府與海基會,不應逃避立法院監督,任何有關海基、海協兩會所簽署的所有協議,均應送立法院審議,以維護台灣的利益。 (本文亦刊於今(31)日之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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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