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73條
立委所為的言論及表決院外不負責
這一條彷彿給最近的立委免死金牌
好像打人、搶麥克風、搶議事槌
感覺像是為了爭民主
但是觀眾總覺得反而倒像是民主開倒車
議會開會現在是靠拳頭表決
誰的動作敏捷不讓主席敲槌
誰就是多數決
就目前我所感覺到的議會是這樣子的
希望立委們多導正社會的民主風氣
否則這樣以後班上要選班長的時候
是不是也先打一場架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