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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20:22:35瀏覽308|回應0|推薦1 | |
今天考試院的官員來學校做了個說明會 民國100年的司法考試改成兩階段考 加考法律英文和法律倫理 公務人員的證照化認證制度 其實不管是不是法律系的學生 只要是學生(還在升學中) 最大的宿命就是 讀書考試補習 凡事只要考試加考的部份 很有可能都會讓補習班增加一門新的收入來源 當然考試院的官員並不是想要圖利補習班 只是有的時候理想和現實常常處於對立關係 假設說舞蹈班要加考特殊技藝 你信不信補習班會加開跳火圈、高空走鋼絲的課程? 難道家長也要把小孩送進去嗎? 改革固然是件美意 但是經常改的四不像 為什麼國外可以這麼的有獨立思考? 或許他們對於考試沒有看的這麼重 如果說考古題很有效 是不是代表學校只要教考古題就好? 人格養成、品德教育交給論語孟子就好了 如果"要考"才視為"重要"的話 學校自己成立成補教機構就好了 何必再多出補習班呢? 但是很顯然的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很多的配套措施 要怎麼考 才比較不會侷限於考古題 國家要的是人才不是考試機器 升學考試要的是培養獨立思考人格養成 而不是書呆子 但是考試已經是東方文化很舉足輕重的固有文化 希望各位家長不管怎麼改革 不要為考試而考試 至於證照化的認證 有的專業人士已經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服務很多年 如果這時候跟他說:要有什麼什麼證照才能保有他的權威 這不是很可笑嗎? 就好像如果在國外拿到諾貝爾獎的人 你要他一定得考過英檢那不是太汙辱他了嗎? 就算他在面試的時候 他有一箱的證照 他是背了一堆題庫才有的 對於實務上或是理論上根本是門外漢 那請問 你要的到底是人才? 還是記憶高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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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