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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1 15:09:26瀏覽2055|回應1|推薦43 | |
知錯能改﹐不只善莫大焉﹐也令人欽佩。因為會這麼做的人﹐是具備了智慧、勇氣、決心和毅力的人。好人只要花一點點力氣、走一小段路﹐就可以繼續成為好人﹔壞人要成為好人﹐卻要花很大的力氣﹐如跋山涉水般﹐才能成為一個好人﹐怎不令人敬佩?這也是為何耶穌說:“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的原因。 很多人也許不知道:有時別人不說出他們的過錯﹐並不表示別人不知道﹐而是給他們面子和改過的機會﹐所以就不應再有錯不改、一錯再錯 —— 原諒不是姑息、寬容不是縱容。當別人是白痴的人﹐很可能才是最大的那個白痴。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認錯悔改就是了﹔不怕認錯﹐只怕不認﹐不怕悔改﹐只怕不改。最糟的是﹐不只有錯不認、有過不改﹐甚至還一錯再錯、反咬對方一口。就像一些我已與之絕交的‘前朋友’,就是因為以為我好騙或好欺負、常對他們的錯誤一忍再忍、沒有出口責備或揭發他們﹐結果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騙我、虧負我… 就如這世上有好人和壞人、有白天與黑夜、有光與影、明與暗一樣﹐善與惡的力量﹐也是並存而對立地存在的﹐相不相信、承不承認﹐並不能改變事實。 就如黎明之前是黑夜﹐壞事發生時﹐就是好事要發生的先兆﹔因為﹐無論我們相不相信、承不承認﹐「魔鬼」(或統稱「惡的力量」)是存在的﹐而且牠有很多名字和面貌(因為牠是最高明的說謊者和偽裝者)﹐並不會因我們的不相信和不承認而不存在。而牠的快樂﹐建築在人類的悲傷上﹐如啃瓜子般﹐以人類的痛苦為糧食和娛樂。所以無論我們是不是有宗教信仰的信徒﹐都不能倖免地成了牠攻擊的目標。但信仰、信念的力量﹐加上「善的力量」﹐使我們能與之抗衡,甚至勝過牠… 之前一宗震驚西馬、一對夫婦被殺的案件﹐報導新聞的記者還拍到殺害這對夫婦的凶手﹐手持聖經向媒體展示… 但和「帶著聖經、自稱基督徒的人﹐未必就是真正的基督徒」同理﹐這人‘作秀’、欲混淆視聽(讓人以為他是好人或已悔改)的成份似乎多一點。 而且﹐他若是真的基督徒或真的已悔改﹐就當知道:聖經不是拿來「展示」﹐而是「讀了行」的。還有﹐在幹了案、犯了罪、殺了人後﹐若還有意稱自己是「基督徒」的﹐通常都不會是真的基督徒 —— 因為沒有真正的基督徒﹐會想辱沒耶穌的名;這樣的人﹐和孌童的神父、貪財的和尚一樣﹐都是所謂的「宗教敗類」。 所以﹐一個人是一個信仰的真或假信徒﹐明眼人一看就知,就如聖經所說的「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的道理。因此﹐最重要的﹐恐怕還是「做一個好人」吧?至於要不要有信仰、要有甚麼信仰﹐是個人的選擇﹐但「做一個好人」﹐卻是最基本的做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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