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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名;以父為名
2008/03/02 17:49:32瀏覽10|回應0|推薦0


讀了大姊的 以「人」為名──因紐特、邵、達悟與邦查 ,很想在自己的部落格引用卻一直寫不出像樣的文章,又不想原版照抄。近日看到美國總統初選的新聞,逐漸有了下筆的靈感。

人類自翔為地球上唯一的智慧生物,為了證明(或界定)這一點,科學家以『自我意識』為智慧的基本條件。最簡單的一個實驗,就是在動物的前面擺一面大鏡子,動物會對鏡中糾纏不清的「陌生人」感到困惑、害怕、甚至憤怒而有敵意。智慧程度高些的動物很快就會意識到鏡中是自己的影像。

更高一層的自我意識又擴及到族群的共同自我意識。相對的,族群之間又因時間與空間的因素,產生血統(長相)、語言、文化的差異,加深族群的自我意識而造成種族的隔閡。

以生物學的觀點來看,人類種族之間的差異相較於其他物種亞種之間的差異只算微乎其微。以家犬為例,維基百科中的描述『家犬的種類已達數百種,身高從只有十幾釐米的吉娃娃到近一米高的愛爾蘭獵狼犬,顏色也從白色到黑、灰或棕都有。』只是種中的一個亞種。相對的,則是現存智人唯一現存的亞種。

自從哥倫布橫越大西洋,偶然又必然的“發現新大陸”,打破了地域的隔閡。又經過 3、4 百年既輝煌(對殖民者而言) 又黑暗(對被奴役者而言) 的歷史時空,事實證明了不管膚色是黑、黃、棕、白,體型是大了幾吋還是小了幾公分,人類的聰明才智縱有高低強弱之分,也和種族沒有什麼關聯。剩下的只有語言和文化的不同。

既然你我都是「人」,以「人」為族名不締為自我尊重,也彼此平等互相尊重的好主意。不管你自認是中國人、台灣人;說的是北平話、閩南語、客家話,還是南島語系的某一種我不會說的語言,我們都是一族人,就是『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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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2008 年一開始就有一個很微妙的新聞,當今世界第一強權的美國,總統大選民主黨的第一場黨內初選,在白人佔人口 90% 以上的愛荷華州,伊利諾州聯邦參議員 巴拉克‧歐巴馬 打敗前第一夫人 希拉蕊‧柯林頓

光是從 歐巴馬 三個字就可以聽得出這是一個黑人姓氏,正確一點說是一個來自非洲的姓氏。但是不同於一般黑色人種的非裔美國人, 巴拉克‧歐巴馬 的父親是來自肯亞的國際學生,母親則是出身於夏威夷的白色人種中產家庭,也就是說 巴拉克‧歐巴馬 第一代新美國人的身份多過於他的膚色所表現的種族意義。而在選戰中他也很謹慎的不去強調膚色和種族問題。

歐巴馬 從第一場的初選到如今已接近初選的尾聲,仍舊和 希拉蕊 難分軒輊,甚至在新聞媒體上一直獲得比較正面的報導和回應,我想除了政治上的因素外,主要代表了某種程度的美國夢。美國人的歷史觀一向自詡為由移民建立的民主國家,新移民在美國落地生根、赤手空牶開創一片天地,最能符合美國開國精神廣受認同。歐巴馬 雖然不能算是新移民的第二代,他的出身背景和混血兒的帥氣長相倒蠻容易讓人聯想到追求美國夢的電影主角。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愛荷華州民主黨的初選方式相當有趣,選民到居住地局的某些特定場所參加黨團會議(Caucus),聽取候選人支持者發表意見,也可以私下討論互相拉票。投票時間到時,支持某候選人的人站一邊,支持另一位侯選人的人站另一邊,主持會議的工作人員開始點人頭,就這樣完成投票。

乍聽之下,這樣的選舉方法真是不可思議,簡直就像小孩子的家家酒。如果以台灣的現況來辦這樣的選舉,不只選舉的結果要遭受質疑,會議當中恐怕要雙方支持者早已大打出手。

反過來想,選舉,真的有那麼嚴重嗎?尤其只不過就是初選而已,像愛荷華州「選邊站」這樣的方式,才是最具民主精神的選舉方式,大家聚聚聊聊,這次看這個候選人順眼就選這一邊,下次有更好的人選就選那一邊,每一個候選人不都是保證為了國家社會才出來競選的。台灣如果有一天能如此輕鬆看待選舉,才是真正晉於民主殿堂。

照片來源:  巴拉克‧歐巴馬 官網 OBAMA' 08

 

引用好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vivibell/3/1300490602/20071219114209/#center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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