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聯合報╱黑白集】阿扁應讓陳哲男復職
2007/08/26 18:06:10瀏覽536|回應2|推薦0

陳哲男在高捷案一審獲判無罪,他對司法表示感激。具體而言,他該感謝的有二:一是當時雄檢檢察長陳聰明把高捷案分得夠細碎,讓案子頭連不上腳;二是檢察官把案子查得離離落落,讓法官判不下去。

對於陳哲男的「感激」,不知司法作何感想?案子辦了兩年,轟動台泰韓三國,更扯出一連串貪瀆疑雲;結果是小商人有罪,「有力人士」查無實據。法官明知當事人行為值得非議,有辱官箴,卻只能放虎歸山,徒呼負負。

值得玩味的是,陳哲男在「感激」司法之餘,卻對已繼承其總統府副祕書長職位的兒子表示「愧疚」。多麼奇特而感人的人倫景觀!其實,若自認清白無虞,陳哲男應該「譴責」司法,而非「感激」司法,不是嗎?果真如此,他對陳其邁又何愧疚之有?

進一步看,既然司法已還陳哲男「清白」,當初為撇清關係匆匆拔掉其職位的陳水扁,應該設法彌補自己當初的「錯怪」,儘快讓他恢復職務才是,總不能讓一名老臣含冤引退?何況,若父子同台擔任副祕書長,將為民進黨政府留下一大佳話,阿扁何樂而不為?

話說回來,司法需要的,其實是「尊重」,而不是「感激」。那些手持司法天平的人,如果有沒有盡心盡力執法,以致無法維護司法公信與尊嚴,就算得到再多無以名狀的「感激」又如何?

陳哲男的感激,也提醒了大家:那些被分得頭尾不全的高捷案,現在都進度如何了?總不能下個案子端出來,又只贏得一頓「感激」吧!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eewqq&aid=1189241

 回應文章

奶油螃蟹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說的有理
2007/08/27 19:45

對吼!!應該要那樣拉!


catlin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阿扁要替陳哲男伸冤報仇!!
2007/08/26 18:22

阿扁不僅應讓陳哲男復職,還要把收回去的勳章全數奉還!!

阿扁更應該要替陳哲男開個洗雪冤屈的慶祝大會,並且加授『功在阿扁』一等勳章!!頒發五億美元的慰問金來補償陳哲男被押時『守口如瓶』,沒有『牽拖』他人的義舉!

然後阿扁就要好好懲辦檢調一般失職人員,替陳哲男伸冤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