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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6 23:13:46瀏覽327|回應0|推薦0 | |
鼓勵孩子勇於嘗試,並從錯誤中學習。 父母應鼓勵孩子勇於嘗試錯誤,如此必能增強他對這些事物的注意力, 進而增加他對這些事物的興趣,並從中發揮專長。 六歲孩子倉庫裡玩火 去年訪問美國羅德島大學期間,有來自台灣的老朋友A君前來拜訪。 歡聚閒談間,A君的手機響了,接完手機的A君臉色大變,原來是他六歲的兒子, 躲在倉庫裡玩火,結果一發不可收拾,倉庫幾乎燒了起來。 還好及時撲滅,損失不算嚴重,小孩也安然無恙。 A君有點激動:「這個小渾球,打也打不怕、罵也罵不聽, 從小就不知拆壞過多少玩具,連收錄音機都不能倖免。這下可好了, 連房子都讓他給燒了,真不知道是前世造了什麼孽……」 正說著,門鈴聲響了,原來是克莉絲汀到了,她是以前我在博士班的美國同學, 特地從波士頓南下,到羅德島來看我們。
以鼓勵取代責備 我和內人祝瑛第一次到克莉絲汀家作客時,她已育有一位四歲的男孩。 金髮藍眼,非常活潑可愛。 那天小男孩不小心把整瓶柳橙汁打翻,一時不知如何是好。 我們一看黃澄澄的果汁灑滿廚房,正要上前幫忙,克莉絲汀卻說: 「沒關係!我自己來!」 「傑米,你一定是想倒給客人喝對吧?謝謝你!」 一邊回頭跟我們解釋:「我兒子一向很熱情慷慨,每次都會主動幫忙招待客人。」 小傑米聽了,臉上又恢復了快樂自信的笑容。 她接著又對孩子說:「傑米一向是媽媽的好幫手, 你願不願意幫媽媽一起清理乾淨?」 於是母子兩人拿著抹布,一起把地板擦拭得乾乾淨淨。 然後,克莉絲汀又把打翻了的柳橙汁空瓶裝滿了水, 放進冰箱,再教他必須雙手拿才不會打翻。
送鬧鐘給兒子拆 隔幾天,我在二手拍賣會上遇到克莉絲汀正在找鬧鐘, 她說兒子把家裡唯一的鬧鐘拆得七零八落,問傑米:「為什麼?」 他說:「想看看裡面到底怎麼回事?」結果拆開後,再也組裝不起來。 結果,她不但沒責備兒子,反而還誇他:「好厲害哦!居然能拆得這麼徹底!」 說著說著,我發現克莉絲汀居然一口氣買了三個鬧鐘,問她為什麼? 她說:「給他練習用!孩子都需要從錯誤中學習成長。」 以後幾次在拍賣會上再遇見她,她買的機械用品越來越高級,包括除草機、 腳踏車、電腦等,全是專供她寶貝兒子「解剖」之用。 現在傑米已從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電機工程系畢業, 並且已經是某大公司的工程師了。 克莉絲汀離開後,A君若有所思的說:「當初如果不是一味禁止, 而是有大人從旁指導,我兒子也許不需要躲起來玩火,差點把命也玩掉。」 我以愛迪生為例,笑著對他說:「你差一點葬送了一個未來的愛迪生!」 他也笑了笑說:「我改天也要多買幾個鬧鐘。」
親子教養百寶盒 從容忍孩子「越幫越忙」開始 父母要想幫助孩子成為一個能幹而有責任心的人, 就要從容忍孩子「越幫越忙」開始;要趁著孩子最有好奇心的時候(兩歲開始), 鼓勵他為大人做事, 例如:掃掃地、排鞋子、收衣服、整理小書桌、洗菜、收碗盤等。 如果孩子真的做不好,父母也寧可私下花時間慢慢調整, 不應嫌東嫌西或當面改正,以維持孩子的好奇心與自信心。
讓孩子從錯誤中獲得成功 要培養孩子有勇氣去犯錯、去思考和改正錯誤, 敢於從失敗中獲得成功,從中獲取自信心和挫折容忍力。
用自己的頭腦去想。 不要擔心挫折,讓孩子承受失敗或錯誤,是他成長必要的一部份。 這種對失敗的承受力,比任何知識都重要得多。 當孩子遇到困難時,父母不要越俎代庖替他做決定,而是當他的「顧問」, 只給他提建議,鼓勵他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或是因勢利導, 當他的「啦啦隊」,鼓勵他去做更困難、更複雜的事。 讓孩子在嘗試錯誤的過程中去學習、去主動建構知識。
堅持運用「自然後果法」 忘了帶水,讓他渴著;忘了帶飯,讓他餓著,不要「一通電話,服務到校」, 教導孩子學習自己負責: 讓他嘗試錯誤,最好不必提醒,若有必要提醒,也不要告訴他怎麼做。
「再不來吃飯,我沒時間等你。等一下我收起來,你不許找任何東西吃。」 而做不到的不要說,不要恐嚇他:「你不餓,那你就不用吃飯了!」 確實堅持,例如:不肯來吃晚餐,就把飯菜收起來,把各種零食收到廚房裡, 然後把廚房門關上或牽上一條線,規定到明天早上七點鐘以前禁止進入, 確實管制他不能吃任何東西,即使他餓了苦苦哀求, 也不能因心軟而放鬆。如此,必能平息晚餐時的戰爭。
即刻制止嚴重偏差的行為 如遇孩子的行為偏差,會招致嚴重惡果或道德問題時, 應「立即」制止,但應注意下列事項: 應「以理服人」,盡量不使用父母的權威,讓他真正了解錯誤之處, 以及會造成什麼惡果、父母會有什麼感覺等。 使用平和的態度、穩定的眼神及低聲的語調,會更有效。 大聲斥責可能讓孩子把注意力放在震懾上,反而忘了問題所在; 或甚至誤以為只是父母情緒不好(不是他的錯); 或認為父母對他發脾氣也有錯,打平了,他就沒事了! 適當的處罰可以是罰站、罰跪、罰Time Out
重則用自己的手打孩子的屁股、手心為限。 但最好是事先一起商量,或徵求他的同意, 使他意識到這個處罰的規則,不是父母強加於他,而是他認可的。
不要有時管、有時不管,有時處罰、有時不處罰。 依照「習慣領域」的說法,一件事要連續做上二十一次(天)以上, 才會變成真正穩固的習慣。 如果父母對規矩的堅持反覆不定, 對孩子偏差行為的改正或好習慣的建立,就很難有效果了!
依照孩子的興趣和意願學習 父母宜依照孩子的興趣或意願,盡量讓他自己嘗試錯誤,不要急著指導他, 尤其不要禁止他,以發揮他的潛能或特長。 例如,兒子做科學展,堅持用自己的方法做試管試驗;女兒做數學兩位數乘法, 堅持先算十位數再算個位數,就讓他(她)先做完了再作檢討, 可以讓他發展創意,並養成自己負責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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