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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9 09:27:11瀏覽125|回應0|推薦0 | |
致文化建設委員會一封公開譴責信 ____十問並嚴肅批判打著文化建設光鮮亮麗旗幟,行藐視人權、破壞市容、倒行逆施的一群蠻橫迂腐官史 尊敬的 黃主任委員: 一、民與貴會及華山藝文中心為相居為鄰,原以為生活在如此人文薈萃的環境是多麼的高檔與幸運,豈料華山藝文中心的公園一年到頭三不五時即有單位搭建大型舞台舉辦熱門音樂演唱會,此噪音干擾,不但造成居民身心俱疲、精神耗弱,如此惡質環境,且已成為附近無辜居民生活中的夢魘(佐證照片詳如附件一)。 二、 今(2008)年 三、 與此同時更不襟要請問,室外露天運用高功率擴音設備之大型熱門流行音樂演唱會是屬於藝文活動的範疇嗎,還是貴會已把華山藝文中心當成了貢寮與墾丁,將你們的快樂建築在我們鄰居的痛苦之嗎(三問)!縱然廣義解釋未逾越藝文範圍,但高分貝之噪音可以肆無忌憚的隨意擾民居住安寧嗎(四問)! 四、小民在百般無奈之下,乃隻身於2008年12月5、6日先後兩次前往貴會表達訴求,建請貴會為尊重人權、維護社會公共安寧,與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爾後不應在市區鄰近住宅任何公園核准舉辦大型音樂演唱會,並耐心詳予闡述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人權之尊重,為維護全民居住安寧,對噪音管制法規制定之嚴格與執行均不移餘力。叵料 ,經該會第一處科長 五、交涉至此,已感無可理喻,遂多次提出卑微之請,求見擁有美國威斯康辛大學 陸、以下再舉數端猖狂荒誕行徑條列如次:
(一) 請問誰有權力如此行徑囂張,公然違法亂紀准許在華山藝文中心任意圍起鐵皮圍牆,阻礙市民假日休憩或行走(六問)! (二) 請問在華山藝文中心公園綠地製造堆積如山滿目瘡痍的垃圾,兩天兩夜之後還未處理清潔,請問督導單位沒有嚴重怠忽職守嗎(七問)! (三) 您的一位部屬即當面告稱,元月22日所舉辦之簽唱會規模很小啊,一臉狐疑的認為本人是在找渣子,請問同樣的擴音器高分貝噪音跟場面大小有何干係(八問)! (四) 您的另一位部屬今(98)年元月22日在電話中忝不知恥對本人吼道:要別人尊重,就要先尊重自己,隨即重甩切斷電話。請問台灣的官員是對帶老百姓是這副嘴臉與態度嗎!(九問)。請問「要別人尊重,就要先尊重自己」這句話是您文建會官員該說的,還是與貴會為鄰的我們這些被噪音荼毒,導致身心受創,精神耗弱的里民該說的呢!(十問) 言及至此,內心百感交集,不幸與貴會如此惡棍為鄰,不但感到可恥,本人且常感慨萬千謔稱,就因為居住環境惡質的考量,我由 一群飽受精神摧殘與蹂躪的台北市小市民 撰述代表人: 一個愛台灣但身份卑微的台北市老榮民2009.08 附註:時至2010此刻,黃亦已去職,然該會下三濫的行徑卻依舊,無奈之餘,暫贈文退會牌位一方以茲悲悼:「pubic hair, scum, fuck ou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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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