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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5 23:40:22瀏覽13625|回應0|推薦20 | |
12/22(六)帶著雙證件到中華電信辦理NP(舊門號記得要繳清費用哦),原本以為當天就可以可攜門號並同時可辦理新手機,誰知客服人員說明,今天只是先辦理NP移入手續,發給新的SIM卡也要過幾天,12/25(二)才能使用,要到12/25那天才能辦理新手機。 12/24就收到中華提醒遠傳已經同意,攜碼已經成功,12/25記得要使用新卡之簡訊。 果然遠傳的舊卡今天12/25就不能使用,就要換新卡,試撥自己的手機號碼,來電鈴聲也會提醒對方我的門號已經可攜到中華,讓對方知道。 語音內容為:親愛的用客您好,依據NCC國家傳播委員會,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之規定,提醒您,您目前所撥打的門號,門號已經可攜至中華電信之網路。 今天下午3:30就帶著雙證件準備到中華辦理續約手機的服務,換技嘉的Gsmart G1362,西湖門市人超級多的,等了半小時才輪到我,等待的同時,聽到一個手機不見,要重辦SIM卡的用戶很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一直要客服人員不要收他SIM卡的300元費用,凹很久,中華客服人員最後還是被她說服了。看來,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好像真的是走遍天下無敵手。 以下為手機之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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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