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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才突然發現:又來了,想要告三條魚的人、就直接去告,實在有夠煩的。11/14 13:21 加註
2013/05/09 11:16:04瀏覽353|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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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學海官司大事記】

【2013/11/14 13:21:00 城邦即時貼文時間】
三條魚下午要提前出門,去法院處理一些無聊的事情,不陪大家玩,晚上見了。

【2013/06/19 21:40~~21:57 加註】
以前社會大學的呂學海,
好像過得挺不錯的嘛!
小小一個告三條魚“妨害名譽”的案件,
還請了一個特殊姓氏“胥”的律師,
那個律師居然還帶了一個實習律師,
應該是要花不少錢吧!
http://classic-blog.udn.com/fishfishfish1967/3843825
三條魚的世界、包括部落格,
不歡迎的動物增列第十二種,
請有品一點,
自己滾出去:
(12)所有姓呂的動物。

這個部份的期限暫定三年,
比照上述,
至2016/05/21 19:00 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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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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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2 18:29 刪除回覆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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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當事人表示,您所經營之「插曲之一:原來呂學海是紅衫軍的人,哈!我懂了。 (http://blog.udn.com/fishfishfish1967/1790887)」部落格內容涉及誹謗、妨害名譽。網路城邦基於維護平台秩序及保障網友權益之目的,特此通知您此一訊息,請您盡速為適法之處理,並於三天內將處理方式回應給電小二,我們將通知當事人。感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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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城邦‧電小二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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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條魚(fishfishfish1967) 於 2013/05/08 21:45 回覆: 刪除

那些傢伙不會太無聊嗎?

那篇文章麻煩您自己看一看,原本貼得幾張照片不知道到哪邊去了,只剩下一堆“OK繃”。

裡面有只有短短幾句話而已,哪裡有問題?實在看不懂!

可以麻煩您請那些傢伙自己講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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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ishfishfish1967&aid=7600856